五四運動一百周年,中共大張旗鼓宣傳,其實也只是把歷史當作黨的宣傳教育工具,真正的五四精神,中共是不敢提倡,因為丟不起這個人。
只會怕人民慨嘆,中國人的命運原來是開了歷史倒車,比起一百年前還要難過。
今天講講五四時期的律師。
這位律師叫劉崇佑,1919年的時候已是名聲在外的律師。
五四之後,各界都出現聲討腐敗北洋政府的聲音,其中北京的《益世報》在5月23日刊登了山東第5師10080名軍人的集體聲明,重點可以一句概括:「同胞欲禦外侮,必先除去曹、章、陸、徐四國賊,四國賊一日不死,我國一日不安。」
軍人說出這種話,後果相當嚴重。當局下令查封《益世報》報館,控以「煽惑軍隊、鼓動風潮」的罪名。
劉崇佑義不容辭擔任了報館的辯護律師,上庭和北洋政府針鋒相對,留下一句經典:「國家許設報館,原使之批評時政、臧否人物。批評臧否即有是非之謂,是者不足為阿諛,非者亦不能指為謾罵。」充份肯定了報館監督社會政權的作用。
第二個官司,便是當局借一次北大校園內的風波,拘捕了幾十名北大學生,以此向五四運動報復。
劉崇佑又替學生做辯護律師,並說了一句「此輩青年不幸而為中華民國之學生,致欲安分求學而不得,言之實可痛心。」當時這個沉痛的總結惹哭了不少旁聽者。即使一百年後,這句話仍然引發共鳴,做中國人的學生或者普通市民,實為「不幸」,欲安分而不得,國家多劫難,無法容下平靜書桌啊。
如果劉崇佑活在今天,他還能有命代表報館和學生對抗當局嗎?他只怕早就成為「709大抓捕」的階下囚。今天學生如果上街示威抗議習大大,誰可以做辯護律師?最不堪的是,北洋政府居然會為了同情學生的輿論,而屈服讓步,今之人民政府,竟無一百年前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