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20年前情史 婚前三個月分手名醫李誠追舊愛業權

揭20年前情史 婚前三個月分手
名醫李誠追舊愛業權

【本報訊】著名中大精神科教授李誠日前入稟高院向前女友興訟,翻出20年前的情史並追討業權,披露兩人原本打算共諧連理,拍好婚照、訂好酒席、做好婚前輔導,李更個人斥資1,100萬元,一炮過購入大埔鹿茵山莊單位作婚後愛巢,業權由兩人以「長命契」形式共同持有,女方只付了7萬元及買了兩件傢俬;可惜兩人未能走到最後,於婚前三個月分手。李指兩人最終未有結婚,加上前女友只付了7萬元,望法庭頒令前女友只以信託形式持有單位,或他付7萬元買斷業權。
記者:蘇曉欣

李誠於業界甚有名氣,經常接受傳媒採訪,出版過多本關於情緒病的大眾書籍,填詞人林夕亦曾向他求醫,現於中大執教鞭;而前女友李美瑩為臨床心理學家,曾於港大任教。兩人分手後各自成家立室,李誠現仍與妻兒居於涉案的鹿茵山莊單位。事隔20年,李誠突翻舊賬,《蘋果》昨找到李美瑩,她指李誠的律師日前與其律師聯絡,要她明日給予答覆,「唔係好理解佢點解咁做」。

斥資1,100萬買愛巢

入稟狀透露李誠與李美瑩由愛侶到發展至對簿公堂經過,指兩人1993年認識,翌年拍拖,之後展開半同居生活。李誠1996年期間到美國哈佛大學任訪問學人,李美瑩亦遠赴跟隨,兩人同年訂婚。

兩人1997年6月回港,李誠稱為圓李美瑩30歲前結婚心願,將婚期訂於女方30歲生日前兩周,即2001年5月21日,更賣掉居住的單位取得500多萬元、再向家人借錢及動用積蓄,1999年斥資以1,100萬元購入鹿茵山莊單位及車位作婚後居所,業權由兩人以長命契形式共同持有。惟後來兩人關係2000年12月轉差,李誠主動提出延後婚期,李美瑩情緒大受打擊並遷出單位。之後李美瑩向李誠追討購買婚紗及婚禮雜費2萬元,李誠於是開出支票。兩人2001年2月正式分手,李美瑩亦兌現了支票。

分手後大半年,雙方曾相約見面,李美瑩主動提出若李誠想的話可出售鹿茵山莊單位,惟李誠表明沒打算賣樓。及後李誠發現藏於書房內的樓契不翼而飛,經查問後李美瑩承認是她取走了樓契,李誠遂在單位加裝雙層門鎖。李美瑩最終2003年結婚,李誠亦於2009年另娶他人,雙方各走各路。至今年1月,李誠自言斥資1,100萬元買入單位,擁單位99.38%業權,發律師信要求李美瑩轉讓她的0.62%業權卻遭拒,遂入稟興訟。

案件編號:HCA742/19

李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