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着手轉移資產

中產着手轉移資產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導致人心惶惶,有金融界人士擔心,一旦被指觸犯內地法律,不單會被引渡,在港資產也會因相應商業罪行被凍結。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指,近期不少人向他查詢轉移資產問題,他認為轉到新加坡較佳,「都係行普通法、冇外匯管制」。另有中產將錢轉去英國當地戶口,他說:「香港人要學內地人保障自己:口一定說愛國,但錢一定放外國。」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一般人最關心《逃犯條例》,但其實今次修訂還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兩種條例有不同權力,《逃犯條例》牽涉人的移交;而刑事互助條例牽涉罪證蒐集。根據後者內容,當其他國家包括中國的司法管轄區有證據懷疑,就有權要求香港律政司凍結本港境內相關戶口資產。

錢志健指近期不少人熱烈討論,因《逃犯條例》而須轉移資產的問題。

錢志健:轉到新加坡合理

從事金融業的曾先生,2014年佔中期間已察覺社會變異,早將資產轉移至英國,「香港人危機意識低同太天真,到有事先做就遲。內地人已有句諺語:口一定說愛國,但錢一定放外國」。他表示現把10%資產放在英國,《逃犯條例》下將轉移更多資產,明年至少把佔比升至30%。他暫未有移民計劃,但發現近來不少朋友轉移資產,或在外地置業。他已於英國購入一個單位,「我覺得英國保障足夠,法制健全。有乜風吹草動(網上銀行)『啪』個制就轉去外國,好方便」。

曾先生表示,當時先開設本港匯豐卓越理財戶口,最低存款額100萬港元,之後再預約到中環匯豐總行辦理手續,強調要開設英國匯豐的卓越理財戶口。在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後,約兩至三個星期內就收到確認,「唔會收額外手續費,只要香港戶口有100萬,英國戶口擺一蚊都得」。職員亦解釋兩地銀行是根據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例。不過,要留意英國遺產稅可高達40%,他建議大額資產人士成立信託基金。

錢志健稱,聽聞不少有內地背景的港人,早已將資產分散在不同國家,其中轉移至新加坡最合理,因同樣行普通法、沒外匯管制及以英語為主,在當地跨國大銀行申請開設高端戶口,提交個人資料、護照、本地住址證明即可,最低存款額為35萬元新幣(約200萬港元),一個月內完成手續。他建議設立離岸基金,不用買賣投資,以資產管理模式處理。

錢又聽到近期不少人説,為何急着轉移資產的問題,「我都估唔到發展得咁快,我唔敢講今個夏天有幾多人會想離開香港」。據他了解,不少內地商人都有數本護照,「佢哋寧願入美國籍,私人銀行最少放5至10球美元(約4,000萬至7,000萬港元),保障人身同資產安全」。
■記者李海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