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否認付了40萬給偷拍全城轟動「安心偷食」真人騷的司機,但無論如何,根據「爆相爆片」機制,按累積點擊,他/她絕對能獨得10萬獎金(除非拒收),不論當中涉及多少法律責任與道德價值的爭論。
的士司機從事服務性行業,接載到名人、公眾人物是常事,想不到在一個可能會演變成《1984》式的監控城市,真人騷比電視劇更juicy更爆,甚至為投機主義者帶來新的財路。因偶發性而獲橫財之的士司機,我想到另一個故事。
人,總是喜歡聽故事,又愛幻想自己是故事的主角。所以,故事永遠有價。
約10年前吧,世界最賣錢的當代藝術家之一的Damien Hirst在倫敦坐上一架的士,和40歲的司機Jon Horsley言談甚歡,話題包括司機家中、計劃追尋電影夢的年幼兒子,當時他根本不知乘客就是Damien Hirst,或者他根本就不知道Damien Hirst。到達目的地,Damien不只付上二百多元的車資,還花了不到一分鐘時間,草草畫了一幅鉛筆畫給司機當「小費」。
Damien Hirst送速畫 拍出14萬
那幅鉛筆畫,勾勒了一條大鯊魚,上下分別畫有骷髏頭和蝴蝶,都是他當時最signature的個人圖騰,包括他1991年創作,把虎鯊保存在甲醛缸中、名為《生者對死者無動於衷》的前衞標本裝置裏的主角。畫的上方還寫上「不要放棄藝術」(Don't give up on the Art),Damien希望送給司機的15歲兒子鼓勵他。
結果,這位的士司機把畫送到拍賣行,最後落槌1.2萬英鎊(約14萬港元),據當年的報道,司機的兒子希望成為一名電影製片人,所以司機把畫作套現了來買相機替孩子預早圓夢。
如果Damien Hirst知道他這匆匆的禮物能換錢,他會不會當「小費」給司機?這不是我關注的,我覺得他也應該沒所謂。我覺得有趣的是,那兩父子在google找到Damien Hirst的生平和行情時,他們的對話應該很有戲劇性,究竟父子倆(或者加埋王太后)是9秒9覺得套現比藏着一張紙重要?還是把大師的囑咐裱起一直保存,到拿到奧斯卡獎才拿出來在台上親自向Damien道謝重要?這是個人生交叉點,也是生命教育。
畢竟,Damien Hirst的作品價格動輒數以千萬、甚至以億港元計,其鑲鑽骷髏頭就曾以近七億港元售出,他的墨寶可不是一般的畫作,何止一字千金?
當然,父子倆可以更絕,複製畫作而出售原畫,然後把檔案印成明信卡、tee、能量飲品、3D打印成雕塑甚至公共裝置,務求將之無限復活再單性繁殖成為「名人鼓勵年輕人上進」的流芳百世廣告、或美國「I have a dream」的正能量故事。
撰文、攝影:鄭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