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加強保障消費者及以免發展商以「唧牙膏」方式賣樓,去年規定發展商公開發售單位時必須至少公佈樓盤百分之20單位的價單,未料發展商卻想出以招標方式賣樓,這除了避開政府的新規定毋須公開價單,連買樓折扣回贈及印花稅優惠亦毋須再於網上公開,導致售樓透明度不增反減,令政府尷尬及不滿。
專家炮轟透明度低
運房局長陳帆近日多次公開發言,批評個別一手樓以招標形式發售,做法不理想兼透明度不足,陳甚至懷疑有部份個案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暗示政府可能會出招監管招標賣樓。但至今「只聞雷聲響」,未見政府採取實際行動。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批評以招標出售上車盤,透明度不足,令消費者難以判斷物業價格是否合理,此做法在其他國家亦極為罕見。潘質疑本地部份發展商疑只「循例」公開百分之20的單位價格,實際上可能鮮有按已公開的價格出售。他建議當局應堵塞現行法例漏洞,規定發展商公開百分之20新盤單位價格時,只應計算真正會公開發售的單位。
潘指招標賣樓法不理想,因投標過程及出價全不公開,消費者無法評估價格是否合理,「買家不會知道其他人點出價,亦唔會知究竟發展商係咪真係有心賣?」潘直言以招標方式賣樓,原只適於出售貴重物業甚至如「城堡」般的一些特殊項目,投標賣樓方式其實對消費者不利:「因為你一入標已經失去咗決定權,稍有差池可能會被充公5%定金」。他提醒準買家若必須面對招標方式買樓,落標之前一定要分析清楚同類單位價格及了解新盤銷情,以免出錯價。
■記者林穎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