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事 - 陳惜姿

私事 - 陳惜姿

課堂上教學生,偷拍是調查報道其中一種採訪方法,只有事件牽涉公眾利益才會使用。記者就是被告上法庭,也可以此作抗辯理由。

不過,娛樂新聞從來不能如此理解,十居其九的娛樂新聞都不涉公眾利益,讀者關注只因八卦。傳媒為滿足讀者八卦需要而用上偷拍、跟蹤等手法是否恰當,見仁見智。

忽發奇想,若今次被偷拍的不是藝人,而是特區政府重要官員,或官員的配偶,事件又會如何發酵?本來男女私情甚少牽涉公眾利益。人家有小三,但無礙公事,干卿底事?然而在華人社會,文化上仍未能接受,一旦出事又聚集圍觀的群眾七嘴八舌。

許久以前,舊同事花長時間跟蹤,終揭發一名重要官員有婚外情,最後還弄得人頭落地。我跟她討論過,花人力物力追查人家的私事是否值得。有更多更有價值的新聞等待記者發掘,那人有婚外情,如何影響其公務表現,有何公眾利益?

對方以「誠信」來回應,謂婚姻是莊嚴承諾。官員對家庭不忠有損個人誠信,自然影響港人對其看法云云。

真正牽涉公眾利益的婚外情不多見,近年有一宗。高官馮程淑儀之夫馮永業,和商人陳婉玉被揭有曖昧關係。男方是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負責分配航權及直升機場擴建等政策,女方是直升機公司行政總裁,二人因利益輸送而被廉署起訴,至今官司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