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拉布救商界 - 左丁山

泛民拉布救商界 - 左丁山

近月社會討論得最熱烈嘅話題:離不開(一)逃犯條例,(二)輸入海外畢業醫生。講逃犯條例修訂,商界最驚,因內地法律任由黨委書記詮釋,法庭判案會考慮到政治問題,大事必經法庭黨委書記審議,法官遵守「黨大於法」嘅原則,邊度會好似香港咁,講求司法獨立㗎。為內地法治辯護,為修訂逃犯條例捧場嘅,法律界人士有梁愛詩、譚惠珠、梁美芬呢三位女士,佢地嘅法律專業地位及公信力,與大律師公會理事會一比較,誰高誰低,誰更有威信,香港人心中有數,至於馬恩國、周浩鼎等等,算吧啦!政府點解經常缺乏法律界權威人士支持,永遠得梁譚梁三位女士聲嘶力竭護航,咁鬼勢力單薄嘅?林鄭月娥點都算係聰明人,佢點會唔明白,相信佢都好鬼想有母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知名校友站在佢身邊嘅啫,可惜吖,by definition所有建制派都是唯命是從,不敢表達獨立思想之人,港大法律學院生產之著名律師好少如此行徑。

商界不滿,林鄭視若等閒,稍作讓步即表示絕不考慮撤銷修訂逃犯條例,一於硬上弓,逼立法會猛開會,趕住通過。呢一鋪,泛民如全力拉布,必定得到民意支持,商界議員即使不敢作反,也必然不會全心護航,隨時有意無意之間,在適當時候各有藉口,不在會議出現,剩番民建聯工聯會議員繼續開會,泛民吼準時機,要求點人數,流會大有機會。其實,睇真啲,民建聯背後啲金主(捐款人),全是商界人物,唔信呢批金主不會向民建聯議員表示對「逃犯條例」之憂慮也。支持民建聯之商界,大多數靠內地生意發達發財,與內地官員由地方級至中央級都維持良好關係,二十年來就有不少這類黨員落馬失勢被雙開,香港商人必須與佢地撇除關係,否則不排除某年某月,被牽涉在貪腐事件之內,佢地在香港都有得震冇得瞓。

上星期左丁山撞到一位商界議員,問佢在內地開廠(廠商),起樓(地產商),中國貨出口商,過往點樣交稅攞批文,攞入伙紙及水電煤消防文件?議員瞪大眼望住左丁山:「你唔係唔知呀?改革開放40年來都有晒規矩㗎啦,你估係香港勝在有ICAC呀?」跟住問佢,有幾多成港商內地送過禮,或為地方官員do a favor?議員笑曰:「我敢話百分之一百。冇做過嗰啲一早受淘汰。」咪係囉,有咗新修訂逃犯條例之後,港商頭上永遠掛着一把刀,仲唔乖乖地聽話做「深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