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報仇殺3人 陝西男終審判死

為母報仇殺3人 陝西男終審判死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昨開審上訴人張扣扣(圖)故意殺人案,經8個小時庭審後當庭裁決,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被告維持死刑不變。本案今年1月8日一審,法庭判張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罪成,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3年前因鄰里糾紛,張的母親被鄰居傷害致死;去年2月15日張殺死仇家父子三人為母報仇。

不滿兇手只囚數年

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被鄰居王自新的兒子王正軍(時年17歲)故意傷害致死。同年12月5日王正軍被當地法院判監;張扣扣對母親被害死心懷怨恨。2018年春節前張發現王正軍回家過年,遂準備單刃刀、汽油燃燒瓶等工具,2月15日中午,王正軍及其兄王校軍上山祭祖返回時,張扣扣持刀朝王正軍、王校軍捅刺,致二人死亡。張隨後到王家將王自新刺死,又將王家私家車點燃焚燒後,逃離現場。兩天後張向公安投案自首。

事件在內地轟動一時,有內媒追蹤報道透露,張的母親被害死後殺人者沒被嚴懲,只關幾年後就獲釋,張扣扣認為司法不公,他後來在特種兵部隊服役;忍讓20多年後終為母雪仇。張的辯護律師也為其作減罪辯護。但法庭拒絕辯方說詞,指其「殺人犯意堅決,手段特別殘忍」。
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