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譚惠珠、林鄭月娥後,特區政府及北京再派出兩位女士為「送中」條例護航,其一是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另一位是做過律政司司長的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可惜,這兩位跟林鄭等二人同樣滿囗謊言,搬出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甚至是徹頭徹尾的假話力撐惡法,教人只感心寒齒冷。
中國黑暗法制踐踏人權
梁愛詩當律政司司長時以所謂公眾利益如可能導致失業而「放生」胡仙,已令人質疑她的判斷。今次為了力保移交逃犯條例過關再赤膊上陣,大讚內地司法制度過去二十年來已進行五次改革,比九七回歸時大有進步,認為港人對內地法制的擔憂相當可笑。她還一臉理直氣壯的反問記者及公眾,難道中國法制在改革後一點進步也沒有?
只可惜,梁愛詩這樣的詰問是在自暴其短。對絕大部份港人、國際社會而言答案非常簡單,就是內地法制不僅沒有甚麼進步,甚至比以前更粗暴、橫蠻,公平公正透明等全不合格。以剛宣判的「銘記八酒六四」案件為例,從2016年拘捕到起訴到近期修改控罪(從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改為尋釁滋事),中國法院都是黑箱作業,沒公開多少資料,直到前幾天正式結案,家人仍連聽審的機會也被剝奪,只透過公告知道各被告的定罪情況及控罪已修改。像這樣的處理是那碼子的進步,梁愛詩要把港人送交由這種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法制處理,除了泯滅良心外還有甚麼原因。
再看709大抓捕的多宗案件,各被告長期人間蒸發,代表律師被威嚇拘捕,家人連知道案情及被捕人士安危的權利也沒有;到服刑期滿不少被告仍舊下落不明或被軟禁,得不到該有自由。這樣繼續踐踏公民、被告人權利的法制真的有進行實質改革嗎?梁愛詩想騙誰呢?
梁愛詩的另一個論點是海峽兩岸作為法律上的敵對政府也能就移交逃犯達成協議,沒理由同屬一個國家的兩個司法管轄區不能有這類似的安排。這樣的說法不是昧於事實就是掩耳盜鈴。首先,兩岸是透過「海基會」及「海協會」兩個「民局機構」達成協議,並不是政府之間的正式協議,兩地政府仍保有不執行的權利。最重要的是海基、海協會在商談時處於對等地位,沒有從屬關係,台灣政府不會因政治壓力把本國民眾移交到大陸受審。香港跟內地的關係卻絕不對等,京官早已表明內地對香港有全面管轄權;再加上特首已淪為中國政府治下的地方官員,既不敢也不會為了維護港人權益而對北京索要「犯人」的要求say no。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怎麼能跟台灣相提並論跟北京設定引渡安排呢!
UGL案毀律政司公信力
另一位助拳解畫的是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向來愛龜縮的她前幾天主動會見記者,指逃犯移交條例安排有充份保障也有多重把關,絕非特首一人說了算;例如律政司官員及她本人就會仔細審核資料,確定符合移交逃犯要求,並保證不會有人因宗教、政見、種族相關的罪行被送到內地或其他地方,認為公眾不必憂慮。
若果這番話出自有公信力及努力捍衞兩制的人如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大概還有點說服力,可出自鄭若驊口中卻形同空頭支票。別的不說,單是在UGL案件中罔顧既定檢控守則及慣例,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就放生689已教人信心盡失;再加上她在解釋時睜眼說謊,公然否定白紙黑字的檢控政策更讓人覺得她肆意扭曲法律為政治服務。由這樣的人把關審核移交逃犯申請,結果大有可能是京官要甚麼人就交甚麼人,甚麼政治異見者、宗教人士不會移交的原則都拋諸腦後。
昨天,記協辦了個移交逃犯條例的論壇,負責的官員包括保安局長及他的助手選擇避席,不肯公開參與討論及聽取意見。這樣的反應不奇怪,畢竟除了謊言外,官員、護法們根本找不到支持修例的理據!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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