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某報新聞,標題為「Janice Man下嫁富三代男友」,內文說Janice Man(文詠珊)宣布十月結婚,嫁給「城中頂級筍盤」,未婚夫家勢顯赫,是商界才俊,家族不乏政界要員,身家估計過億。文詠珊貴為𡃁模鼻祖,固然厲害,但男方好歹也是「頂級筍盤」,你是文翠珊,或可稱「下嫁」,但文詠珊跟才俊結婚,何「下」之有?之前沈卓盈宣布婚訊,同樣有報導稱她「下嫁富商」。要數最經典的例子,肯定是從前《維基百科》關於戴安娜王妃的一句:「 白金漢宮正式宣布戴安娜.史賓沙女士將會下嫁查理斯王子。」此句「下嫁」現已更正為「嫁給」。
「下嫁」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自然是指身分高的女人嫁給身分低的男人。例如《詩經.何彼穠矣序》說「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天子的女兒嫁給諸侯,就是「下嫁」。今天的中文媒體,凡嫁必稱「下嫁」,好比凡女屍必叫「艷屍」,都是吳京大腦的表現。抑或今天社會女尊男卑,女性結婚必然「下嫁」呢?
中國古人重男輕女,丈夫尊等父親,故一般女子多數「上嫁」,不會「下嫁」。以紫微斗數為例:若是女性命盤,未嫁時,父母宮主要看雙親,已嫁則可兼看丈夫,這表示丈夫地位跟父母一樣;但男盤則不能這樣看。我的斗數老師說,他印象中見過漢人有「以夫為父」講法,但記不清典出何處,囑我考證一下。我查不出哪兒有「以夫為父」四字,但懷疑老師所指的文獻,是相傳漢人劉向所著的《列女傳》,卷一記魯國母師事,末云:「夫禮,婦人未嫁,則以父母為天;既嫁,則以夫為天。」意思跟「以夫為父」大致相同。
今古價值觀已滄海桑田了,現在有人認為:說女子「嫁」人,本身已是貶低女性。以字論字我是同意的,「嫁」的確含有從屬意味。《公羊傳.隱公二年》:「婦人謂嫁曰歸。」何休解曰:「婦人生以父母為家,嫁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古代女性無法獨立自主,所以結婚才叫「嫁」或「歸」。現代女性抬頭了,但也不必走到另一極端,凡結婚都叫「下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