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六萬的衞生署前女牙醫楊麗萍(圖),自言早年在北區醫院工作時需負責大量剝牙手術,一年間共710宗,導致右手勞損,出現俗稱「滑鼠手」的腕管綜合症。她病假復工後再被安排在一個上午連續做三個手術,令她病情加劇,年僅38歲便需提早退休。女牙醫為此身心受創,更無法再執手術刀,17年前入稟向醫管局索償3,400萬元,案件拖拉多年,法庭昨頒下判詞,裁定衞生署需為此負責,女牙醫可得2,000萬元賠償。
記者:楊思雅
法官包華禮在判詞中指,現年52歲的原告楊麗萍於1997年2月入職衞生署,翌年9月被派往北區醫院口腔頜面外科及牙科部,原告一年間負責剝牙手術的數量是其他醫生的兩倍,工作量明顯過度。法官並指,原告右手腕自第8個月出現毛病,做手術時會感到痛楚,需戴上手夾板保護手腕,並接受職業和物理治療紓緩痛楚,但上司沒因此減輕她工作量。
手腕軟骨斷裂感劇痛
原告1999年10月獲批三周病假,惟她復工首個星期六,即被安排連續做三個剝牙手術,其間右手腕不斷感到疼痛;直至第三個手術尾聲,原告手腕軟骨斷裂,劇痛一度使她不能言語。法官指衞生署作為僱主,明知或理應知道重複及密集地使用腕力進行剝牙手術,會導致原告上肢肌肉勞損;過量的剝牙手術更會令原告面對不合理的受傷風險,裁定衞生署需為原告的手腕傷負責。
對於衞生署專家指,原告手腕本身有尺骨變異問題,較其他人容易患上滑鼠手。惟法官拒接納該說法,認為傷勢主要成因是工作過量。
失工作能力38歲退休
至於賠償金額,原告共索償3,400萬元,其中2,800萬元為收入損失,其餘是身心痛苦賠償、醫療費等;原告自言已取得碩士學位,有機會升至高級牙科醫生。惟法官指,雖從衞生署機制可見,牙醫的晉升並不容易,至少有超過70名牙醫入職至今一直無法晉升,認為原告晉升機會稍微;但若她在職至今,估計月入九萬元,最後判她可獲1,500萬元收入損失,及近500萬元長俸。
法官指相信原告對無法再執手術刀,年僅38歲便需提早退休而感到悲痛,但由於她並無提供任何精神受損的證據,無法給予她額外的賠償;另本案亦因原告延誤,拖延至今才審理完畢。
案件編號:HCCC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