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六旬地盤工醉酒返家後,稱誤將15歲女兒當成妻子,在她不情願下強行性交,事後知道搞錯十分懊悔。其妻在女兒口中得知事件後找社工幫忙,最後由社工報警。地盤工昨承認強姦罪,辯方求情時呈遞女兒在父親囚禁期間寫給父親的信件,指她相信父親當晚飲醉酒是錯將她認作母親,亦已原諒他,沒因事件承受創傷,反而更積極面對人生,法官接納被告求情,認為案情特殊,決定酌情減刑,判被告入獄2年10個月。
現年59歲的被告在內地出生,1979年移居香港,與其後來港的妻育有一子一女,長子正於英國求學。被告因心臟問題,需長期覆診服藥。
據悉,女兒X在父親還柙期間,先後寫過10封信給父親,由家庭瑣事到自己最近看甚麼書、開始懂得體諒母親等個人感受,都一一與父親分享。被告礙於候審身份,不能主動接觸證人,故一直未有回信。
爬上女兒床犯案
辯方信件內容顯示X相信父親的解釋,更為令父入獄而內疚,故法庭輕判才可令案件對X的傷害減到最低。法官認為雖然醉酒犯案並非求情因素,但考慮到本案特殊因素,平衡利弊後,決定給認罪的被告額外六個月減刑。
案情指,被告去年3月21日晚帶着滿身酒氣回家,X發現父親與她對話期間錯把她當成母親。其後X繼續睡覺,父親卻爬上她的床,向她上下其手,其後以陽具插入她下體。翌日她質問父親,父親稱以為她是母親。其母當晚原來曾聽到X叫「唔好」,但不知道被告也在女兒床上,後來女兒跟她道出原委,她找社工協助下報警。被告被捕後稱,當晚以為身邊人是妻子,直至聽到女兒出聲才赫然發現認錯人,已即時拔出陽具,自行了事,又謂女兒在過程中沒有反抗。
案件編號:HCCC284/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