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涉搶女行政主任(EO)記錄議員行蹤手機一案,他昨出庭自辯,透露就任議員起已發現政府派「狗仔隊」追蹤議員「跟出跟入」,公然違法,自言搶手機是要取得政府犯法證據。許認同女事主「都好慘,只係打工仔」,自認行為令對方難受,連黨友也指摘他行為不當,故他在記者會上道歉。
被告許智峯昨表示,2016年就任議員後注意到政府委派的狗仔隊,若審議法案具爭議性,狗仔隊人數會更多。他指任何人進入立法會前須行管會許可,行管會將通知議員有關人士進入議會的目的,惟他從沒收過關於狗仔隊的通知。許指部份議員「向西環(中聯辦)問責」,不依指示會有後果,認為狗仔隊對某部份議員構成壓力。
傳電郵「信Google多過信政府」
許稱去年4月24日案發時,看見女行政主任梁諾施用紙和電話記錄資料,上前要求查看,對方謂「我做緊嘢啫,唔好難為我啦」。他稱梁眼神閃縮鬼祟,將電話收到背後,似「想收埋啲嘢」。他認為政府公然違法,「如果嗰刻唔攞,我就冇機會攞到違法證據」,於是搶去電話入男廁查看,將一些案發前的議員出入資料發送到他和辦事處同事可查閱的Google電郵地址,而非立法會提供的議員電郵。他稱因怕資料外洩,「我信Google多過信政府」。
許智峯否認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罪,今續接受控方盤問。
案件編號:ESCC2544/18
■記者鄭語霆、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