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地 - 左丁山

香港法治地 - 左丁山

修訂「逃犯條例」,本以為幾簡單,點知魔鬼在細節裏,討論愈耐,愈使香港人不安,商人更加不安,連到一啲愛國建制派大人物都呼籲擁護香港普通法,令人會心微笑,點解平時口頭上猛講支持依法治國,依法治港之人突然間唔贊成修訂「逃犯條例」呀?原因一字咁淺,想到本身利益,想到內地司法制度及審判程序,想到在內地打官司之辛苦法及離奇怪誕,就算係一級愛國商人呀,都冇法子口硬。呢呢,「南華早報」於3月28日報道,清華大學法律系教授許章潤已被停職,只因許教授夠大膽或大懵,公開寫文章批評習近平政策將中國帶返獨裁專制之路。在領導人不容任何批評,及黨委隨時一聲令下就可炒大學教授嘅地方,法律並無公義可言。

香港應該係整個亞洲,法律公平最為人稱道嘅地區,即使係日本,日產指控前主席兼總裁、法國人Carlos Ghosn虛報薪資,報警將佢拘捕,日本當局將佢監控多日仍未能起訴,已經係違反西方法律權利標準。左丁山有不少東南亞地區經商朋友,佢地一講到法律公道公平公正,就一致讚揚香港(新加坡係墮後之第二名),對香港法治絕不懷疑。十幾年前有一個政府在新人上台後,翻查舊案(二十年前),話發展商行賄買地,告上法庭,初審政府贏咗,被告上訴,上訴得直,上訴法院改判政府賠償被告因官司而導致嘅損失,政府賠償一半之後,拖數不肯支付。點知跟住軍人政府上台,政府又上訴,政府贏晒,除追還「賠款」之外,額外再罰款,再判「法人代表」入獄。在呢啲國家,國民同政府打官司,政府往往輸打贏要;在另一個國家,銀行控告商家欠款不還,要沒收抵押物業,律師收到指示後,兵分兩路,一啲走去法庭申請,另一批老波骨就走去搵法官飲茶灌水,講條件,誠恐對方(債仔)一收到法庭通知,就鬥快搵法官講數也!亞洲係香港法庭最廉潔,最無私嘅嘞,香港人若犯罪,若非證據確鑿,無可辯駁,如有疑點,利益總歸於被告,其他亞洲地方經常並非如此。政府話唔想畀人以為香港係逃犯天堂,其實有誤導之嫌,真正罪犯最鍾意逃往有錢使得鬼推磨嘅地方,有政要可以包庇嘅地方,並非香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