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九日,香港長官鄭月娥再祭起臺灣潘曉穎命案這件法寶,以死者鮮血文飾其修改《逃犯條例》議案,說不盡快修改,將無法引渡疑犯赴臺受審,有負死者,有虧公義云云。但去年臺灣有司三度敦促引渡疑犯,鄭月娥政府漠然不應,今年突然態度丕變,殊難令人置信,何況鄭月娥口說公義,一雙眼睛卻不停左右閃爍。
中共上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連香港經濟都詳細規劃,不免引起對「香港高度自治」之質疑。政制事務局長聶德權解釋說,主動權在香港:「中央不是說如此即如此。香港可以按情況決定實不實行,實行多少,以及實行的速度。」這話連港共元老曾鈺成都覺得荒謬。偏偏鄭月娥政府現在又說,是「良心」驅使他們修改《逃犯條例》,不是中共。鄭氏戲班的荒謬劇,真是幕幕精彩。
鄭月娥要為中共引渡「逃犯」,是己意還是上意,中共其實也不隱諱。二月十九日,中共駐港辦公室主任王志民說:「香港不應成為國家安全的法外之地。」三月十三日,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陳智敏說:「引渡疑犯到內地,連臺灣都與我們有司法協定,香港卻至今還沒有,實須改善。」三月十六日,中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更反駁歐美多國政府說:「修改《逃犯條例》,符合國際社會共同需求。其他國家應尊重香港之法治以及正常文法程序。」可見香港的正常立法權,已操在習近平手上,實不實行、實行多少等,鄭月娥政府那得自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