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展不只賣花,還可以買到蟲草花,算不算花展?正如老婆餅沒老婆、香煙不香,習慣了就沒事。連假直選都可以勁攣,沒辦法堅持下去,真普選則開到荼蘼,花事就算了。
有參展多年的買花人投訴維園的花展,同時有食品、配飾、茶葉茶具、書籍、攝影器材,搞得像工展會,甚至像夜冷舖。這要怪,也沒別的原因,同樣是租貴,誰叫租金用競投方式?如果康文署現場檢查不力,容得下種種花非花的產品,下年說不定租金可以被炒到翻倍,變成賺錢只是賣花戴,變相成為藥妝賣場。水果檔都可以在花展佔一席,賣奶粉又有何不可?
花展不同年宵市場,投標價若高達十萬一個攤位,大概只有賣傳說中一千年開花、一千年結果的王母蟠桃樹才撐得住。康文署若有心推廣園藝以及綠化意識,何不用書展的做法,不用價高者得,反正香港花農沒太多,維園太大,怎麼填也填不滿。這些花商大部分都是在新界有花場,在旺角花墟有店,生意經算不通,不參展也罷。
蘋果記者放蛇,找到一檔賣瑪瑙石、菲林相機、遙控車、家具,茶杯碗碟的,當然也有盆栽。那家剛好就是我在花墟最常光顧的,老闆為人健談,嗜好多多,除了賣花,主力賣盆景。我就是在那裏開始喜歡上微型盆景的,後來老闆自己又迷上香道,我也在那裏買過一些越南沈香屑。
其實花道跟茶道香道是同一個家族,都歸文房類;認真玩起來,賣個小花瓶,插花,若在店裏也有香爐,不但不會嫌棄像夜冷舖,多點瓶瓶罐罐、紫砂茶壺等等,更可以培養出跟園藝相關的興趣。如果這店裏的「雜貨」都搬到花市,其實也達到康文署目的。
搞花展若為推廣綠化意識,就像推廣閱讀風氣一樣,本來不讀書不太買花的人才是主打對象;香港有閒情插花者,可能比讀書人多。誠品也要用百貨公司概念經營賣書生意,本來買香薰的而看見一本吸睛的書,或者讀書人順道買件手工肥皂,都有互惠互利作用。港人最重視吃喝,花展有蟲草花賣,可以蒸雞煲湯煲粥又何妨?用食慾勾引眼睛吃冰淇淋,竟然因此愛上賞心悅目一枝花,也是功德一場。總之,別再用投標,比例不要偏差太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