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歲朱姓港女為了搵快錢,山長水遠去福建跟人假結婚,然後申請其福建籍「丈夫」來港「家人團聚」。因為實際收到的報酬跟預期報酬相差太遠,朱女後悔不已,並開始擔心法律後果。
真奇怪,如果收到的報酬多一些,就沒有法律後果了嗎?先不說社會責任,引進虛假的「家人」來港,製造本港負擔……只說女事主本人要承擔的風險。跟一個一無所知的人結婚,不管動機如何,有沒有履行妻子義務,在法律上,他們的確已經成為夫婦。既然是結婚,那麼,恭喜你了!
結了婚,兩個人就會產生財務和債務的糾葛,並承擔法律上的種種責任和義務。女事主若有身家,「丈夫」大約是第一受益者。「丈夫」若有債項或宣佈破產,女事主也難以獨善其身。此後若遇到真正情投意合的人想結婚,那又怎麼辦?自己的自由身份可以廉價出售,如此鼠目寸光,奇怪女事主居然在香港讀過大專。
介紹朱姓港女看這段新聞:港男與中國女人結婚,此後兩「夫婦」並無任何來往。港男的家人亦不知道他已婚。兩年多過去了,「妻子」單方面提出離婚,才得知「丈夫」早已死於工業意外。由於法律上認可的夫妻關係仍在,打了一輪官司之後,「妻子」獲得八成賠償,死者父母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