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墮樓事件,數日來報道令人憤怒和不安──校長羅婉儀被指長期欺壓教師,儼如「土皇帝」,終於林老師輕生了,才令該校教職員情緒激動,放聲痛哭,自責內疚,因大家的懦弱,助長校長氣焰……死者面對恃勢凌人苛刻辱罵,到了無法忍受的崩潰時刻,她親赴東華三院總部投訴,但負責跟進者要到東莞有活動沒親自接見,職員且着她:「休息吓先」,有點敷衍了事。
據知曾有多次投訴個案,辦學團體竟向被投訴的羅校長查詢,如此一來,不啻增加投訴者受報復危機,且官官相衞是社會常態,如僭建驊、6 8 9 UGL等事件,「自己人查自己人」,多方包庇,怎會有公義?
投訴小組失職,制度僵化要有改善空間。學校是春風化雨之所,現狂風暴雨橫行,主席、高層、話得事的人跟進處理,設「獨立調查委員會」之類,應有兩大原則:──
(一)事件不能拖延、淡化,人命關天,必須公開、公平、公正,還死者一個公道。
(二)與教職員、家長、校工、自各途徑得到內幕消息的傳媒溝通,必須直接、免責、保密,不可秋後算帳。
否則只是一場公關show,日後誰肯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