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同濟率調查委員會

黎同濟率調查委員會

【本報訊】東華三院昨晚宣佈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通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公佈成員名單,由退休教育局官員黎同濟擔任召集人、其餘成員包括退休中學校長郭永強、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曾潔雯、執業律師楊世文,及港大精神醫學系系主任陳友凱。委員會列席者包括法律顧問𤏸乾亨𤏸英豪律師事務所,以及辦學團體代表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

東華三院發言人表示,委員會將就事件及其中所涉問題作深入了解及檢視,找出問題癥結及建議跟進的措施及方案;該校法團校董會承諾會保護提供意見人士私隱,讓他們可在沒壓力下,無顧慮地向委員會提意見,相信委員會將廣泛蒐集資料,調查完成後把調查報告呈交該校法團校董會審議,然後盡快公佈。

律師:家屬可控校長疏忽

小學女教師疑不堪工作壓力,上周三於校園內墮樓身亡,死者林麗棠父親日前含淚訴說要為女兒申冤。有律師指出,家屬可以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循民事控告校長和法團校董會疏忽導致林老師死亡,亦可去信法院要求召開死因研訊。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暫未接觸死者家屬,家屬如有需要,教協義務律師可提供法律意見。

身為律師的教大高級講師莊耀洸表示,僱主有維護員工安全工作環境的責任,若僱主不合理對待員工,包括大量工作、胡亂責罵等令員工壓力過大,出現抑鬱甚至精神崩潰,可遭入稟索償。曾有英國案例,學校因大增老師工作量,加上校長作風專橫,令老師過勞和患抑鬱症,校方卻不減輕其工作量,令老師精神崩潰,最終學校被裁定疏忽,違反對員工的照顧責任而要賠償。莊續稱,若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不合理的激烈批評,甚至是有相當侮辱性的語言攻擊,而導致抑鬱甚至精神崩潰,亦有案例可獲工傷賠償。

莊耀洸指若不合理行為來自校長,家屬可控告校長本人,法團校董會作為僱主有轉承責任,有機會同時被控告;至於辦學團體,要視乎其在事件中的角色,包括未有妥善處理投訴與慘劇發生有何關係等。

莊認為,教師在學校工作時受欺凌,情況值得正視,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值得開死因庭處理,即使法理上的死因是自殺,死因庭過去亦曾在基真小學學生墮樓等案件,就如何避免類似慘劇發生作建議。莊指出,家屬可去信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機構要求召開死因研訊,由於事件中有很多疑團可能永遠無法解開,但若召開死因研訊,會由警方負責蒐證,也會傳召證人作供,能還原真相的機會較大,家屬亦能更掌握提出民事訴訟的勝算。
■記者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