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到處都充斥網絡寫手,爭相生產能夠引人點擊討論的題材,合理其次,聳動先行。於是往往出現一種怪現象:明明只是一些很單純的事情,只要夠矚目,就有人找到某個角度去攻擊,罵到一文不值。好像最近就有個本土運動員做主角的大型廣告,受到不少讚賞,竟也會惹來網民抨擊,指控是「鼓吹單一成功者」,甚至扣連上政治,說是為社會制度「維穩」云云。
眾所周知,在香港當運動員是一條很另類的道路,非常狹窄,即使當中的成功者也不見得回報特別高,把他們形容成制度裏的得益者,真不知道是哪來的奇特念頭。
即使撇開這點不談,表揚運動競技的勝利者就有罪嗎?現代人仰望運動明星,與古代人歌頌傳揚史詩傳說裏的英雄無異。大眾仰慕努力、勝利和光榮,崇尚優秀,從中求取激勵和啟發,是古往今來最普遍的故事,甚至可以說是人性。如果說因為一種所謂「平等」觀念,突然就變成了不適宜的「吹捧」,那可真顛覆人類文化,很多小說、電影、漫畫等都不用寫不用拍了。
運動比賽確實只有少數人勝利,如果說「建築在大量的落敗者上」也不為過,這是事實。但如果因為這樣就取消比賽勝負,人人跑完拿個一模一樣的獎牌,那好不好?我想就算問比賽的眾多落敗者,也沒有人會同意,因為這剝奪了比賽本身的意義。何況運動比賽的本質雖然基於勝負,不代表比賽的意義和價值就只停留在勝負上。只把比賽看成「少數勝利者與一堆失敗者」,那也許只是看的人自己狹隘吧了。
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