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癌妻睡眠不足 撼貨車釀19傷龍運車長危駕囚17月捐血29次獲減刑

照顧癌妻睡眠不足 撼貨車釀19傷
龍運車長危駕囚17月
捐血29次獲減刑

【本報訊】龍運巴士男司機日夜照顧患癌妻子,每天只睡兩至三小時,結果前年11月一個清晨駕駛N31線巴士時睡着,在北大嶼山公路猛撼停泊路肩貨車的車尾,導致自己、貨車司機和17名乘客受傷。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法官昨判刑時指體諒他關愛妻子,但巴士司機亦要關顧乘客安危,念在他真心悔疚,又患上創傷後遺症,加上過往十餘年熱心捐血助人,最終判監17個月,停牌3年。
記者:勞東來

法官判刑時指,相信被告吳劍榮(58歲)真心後悔,並引述被告一名任職護士的朋友所言,被告目睹傷者家人的悲痛,深感內疚。此外被告亦有受傷,獲病假一年,事後失去工作,壓力沉重,患抑鬱和創傷後壓力症,需接受治療。法官以3年監禁作量刑起點,最終減刑至17個月,其中包括因被告自2007年起捐血達29次,法官給予1個月減刑。

被告有33年駕駛經驗,駕駛巴士20年,沒案底,大批親友昨到區域法院支持他。被告承認前年11月30日清晨約5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車禍中共19人受傷,其中貨車司機蘇強盛和兩名巴士乘客至今仍未復工,各人有骨折、眼睛損傷、步行能力受損等問題,但似乎沒有永久傷殘。

官:關愛妻子亦要關顧乘客

案情指當時貨車司機頭暈,遂在路肩停泊貨車,並開着死火燈。惟10分鐘後,巴士從後猛撞貨車,將貨車推前50米後始停下,乘客指車禍前巴士曾左搖右擺。對於被告聲稱當時不知自己睡着,法官杜大衛認為他每天只睡兩三小時,肯定自知會打瞌睡,車禍前他左右扭軚已是警號,但他仍繼續駕駛,非常危險。他理應仿效貨車司機,不適便停車休息。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主要返夜更,每朝8時放工後僅睡兩三小時,中午便起床煮飯,下午帶給住院的患癌妻子。此外他亦需負擔沉重標靶藥費,惟妻子今年初已逝世。法官指出,明知缺乏精力仍駕駛,本身已罪責嚴重,而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更會令全車乘客承受風險。被告雖關愛妻子,但同時亦要關顧乘客。案例表明,巴士司機危害乘客安全是嚴重加刑因素,判刑要有阻嚇力。
案件編號:DCCC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