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避席:不排除潛意識偏頗

林定國避席:不排除潛意識偏頗

【女大狀電郵陳情】
【本報訊】高等法院日前審理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涉嫌對女教友騙樓騙財案,惟因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圖)收到身兼該堂高層的女大狀電郵陳情,最終被迫腰斬聆訊更換法官。林昨以書面公佈避席理由,聲言雖自信不會受電郵內容干擾,但明白自己也不過是一個人,公眾有理由質疑若由他審理會有失公正。

對無法審牧師騙財案感無奈

林定國在判詞中強調,事關法治,「公義不但要秉行,還要彰顯」;而在今時今日的香港,一如既往,維持和增強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實在非常重要。

審訊原定審理八日,惟到本月5日第六天聆訊時,林主動透露收到涉事電郵,考慮後決定換官。林於判詞中交代電郵詳情,惟沒公開寄件人姓名。林「利申」兩人雖認識已久,但不是好友,只間中見面,而他亦沒回覆該電郵。記者得悉,寄件人是女大狀曾昭珍。

林指審訊已踏入後期,耗費一定時間和金錢,實在不願腰斬,尤其考慮到原告與被告年邁,對多年前事情的記憶或受影響。但林自言即使自信不會受電郵影響,但不排除有潛意識的偏頗。

此外,女大狀富經驗,並非泛泛之輩,加上她於電郵中表明自己是教會高層,擔心教會聲譽受損,一個思想合理的觀察者,肯定會質疑她的動機;而女大狀和林屬同一辦公室,常人或會覺得他可能較重視女大狀的意見,惹旁人懷疑。

林強調,司法的表、裏同等重要,必須不計代價排除偏頗觀感,否則公眾一旦抱有懷疑,便難以消除;此後法官即使保證只按法律和證據辦事,也將無法取信於人。林感嘆,避審本案只因他無法控制預見的因素所致,現在無法協助與訟人解決爭端,感傷心無奈。
案件編號:HCA142/17
■記者勞東來、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