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住院逾3年醫管局追617萬八旬港夫指妻撞傷腦 無力找數

內地婦住院逾3年
醫管局追617萬
八旬港夫指妻撞傷腦 無力找數

【本報訊】公院資源緊絀,病床使用率超過100%,病人逼爆病房,遠超負荷。一名67歲內地婦2015年因交通意外傷及腦部,變成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以醫院為家逾三年,但她從未向院方支付分毫,至今拖欠約617萬元醫療費。醫管局日前入稟高院,向婦人索償。內地婦並非無親無故,其八旬港人丈夫昨坦言,他僅靠生果金過活,無力付費。院方曾多次與婦人子女商討繳費事宜,但對方一直不理會。據了解,有關方面正嘗試聯絡婦人家鄉療養院,若對方同意,便會安排婦人離院返回內地。
記者:楊思雅 陸羽平

記者昨分別到訪入稟狀上兩個聯絡地址,其中秀茂坪邨應門的80歲陳伯,自言是被告內地婦胡懷嬌的丈夫。陳伯家徒四壁,家中只有簡單家具,枱面上放着隔夜餸菜,傳出陣陣魚腥味。陳伯自言兩人因「賣煙仔」而結識,2005年在港註冊結婚,當時兩人已各有多名子女。陳伯又透露,被告在內地經營建材生意,婚後每三個月來港探訪和照顧他。

陳伯聲稱妻子因車禍傷及頭顱,腦部凹陷,但已不記得上次探訪妻子是何時。他又坦言因經濟拮据,故未有理會醫院追數信件。至於另一大埔地址,陳伯謂是被告女兒所擁有。惟記者上門發現,單位實為劏房,租客透露現場只得兩名男子租住,未見被告的女兒蹤影。登記業主亦非她本人。

本案是醫管局入稟追討欠款以來,涉及金額最大的個案。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中聯辦應介入事件,「內地𠵱家國富民強,如果中聯辦唔幫手,令國家面目無光;佢炒樓都賺咁多錢,應該幫吓啲國民,唔可以將病人運返內地休養,係有辱國體」。他指香港基於人道立場和道德,不會將病人棄之不顧,但隨着內地人來港越來越方便,相信內地人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後走數的情況會越來越多,港人無奈「硬食」。

胡懷嬌的丈夫陳伯坦言經濟拮据,久未探望病妻。陸羽平攝

子女偶爾探望拒付款

據了解,被告子女偶爾到醫院探望母親。院方曾多次與他們商討繳費事宜,但他們拒付款。入稟狀指被告女兒兼監護人Hu Errong已取得法援,前年代表被告入稟法院,向肇事司機提出人身傷亡賠償,案件已排期2020年開審。

律師黃汝仲指,若醫管局在本案中勝訴,可向法庭申請執行判決,要求被告還款,甚至頒令被告破產。一般情況下,破產者須親自行事,交代自己的財務狀況,破產者親屬不用代為向破產管理署交代,故此局方即使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也不代表能成功追討款項。不過,黃指如被告在交通意外索償案中勝訴,局方可以此為據追討涉款,償還本案醫藥費。

醫管局在入稟狀中透露,持雙程證的被告2015年11月11日在秀茂坪邨遭一架小巴撞倒,即日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及後2017年8月9日被轉往九龍醫院,住院至今。至今年2月28日,被告已拖欠局方約617萬元醫療費,以及其後每天5,100元費用。自3月1日起,九龍醫院每隔三至四天便向被告發出賬單,但被告或其家人一直拒支付,局方遂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377/19

被告2015年與另一婦人在秀茂坪遭小巴撞倒,傷勢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