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浸會醫院爆出懷疑醫療事故,該院被指安排實習學生在未具專業導師資格的初級物理治療師監督下,替一名雙腳癱瘓的女病人做物理治療,疑導致病人左腳肌肉紅腫,經超聲波及磁力共震檢查,確認肌肉有撕裂及有血塊,屬急性創傷。浸會醫院以未獲病人簽署授權書為由,拒評事件。
據了解,該55歲女病人與親友去年9月在澳洲悉尼旅遊期間遇交通意外,當時女病人與三名親友在當地散步,一名醉駕女司機疑在駕駛期間傳短訊,失控撞向女病人及親友,女病人脊椎嚴重受損,一度危殆。涉案女司機被澳洲當局控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本報接獲投訴,指該名雙腳癱瘓女病人今年1月24日入住浸會醫院,被轉介至物理治療部進行康復治療,但院方安排一名物理治療實習學生(Student PT)進行治療,並由一名只有約一年經驗、未具專業導師資格的初級物理治療師負責督導;該實習生為女病人進行11次物理治療,包括拉筋、上下肢肌肉訓練和被動式站立訓練等,每次一至兩小時,全部紀錄在案。
左腿肌肉撕裂屬急性創傷
至2月14日病人接受物理治療三周後,發現左邊大腿紅腫,病人先後接受超聲波及磁力共振檢查,發現左腿肌肉有撕裂及左大腿內側有血塊,屬急性創傷,疑物理治療實習生為病人拉筋受傷所致。投訴人稱負責監督的初級物理治療師只具Part 1b物理治療師資格,未具專業導師資格,直斥院方包庇涉事治療師。據悉,涉事實習生在涉事初級治療師督導下有替其他病人做物理治療。有在浸院工作人士透露,經常看見由未具專業導師資格的物理治療師帶領實習生出入病房。浸會醫院發言人表示在未獲取病人授權下,院方不會評論事件。
根據規定,物理治療實習生須由高級物理治療師,或最少有五年工作經驗兼考獲碩士學位的一級物理治療師監督指導。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