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三年前選主席鬧出國籍風波,議事規則委員會噚日提出修改《議規》,要求參選主席嘅議員要做法定聲明,聲明自己符合《基本法》對主席嘅要求,即係年滿40歲、連續居港滿20年,同埋係冇外國護照嘅香港永久居民中嘅中國公民。
經民聯冇人幫拖
專業議政梁繼昌提及梁君彥搞出單國籍風波,同埋希望可以再改《議規》,規定主席唔可以做上司公司董事。到公民黨郭家麒,郭左一句「崩口人忌崩口碗」,右一句話梁君彥做咗12年議員都冇放棄英國護照,「愛國愛港人士好有趣」。譚文豪亦唔執輸,一開波就話成單嘢係因為梁而嚟,然後明寸梁臨選主席先放棄英國護照係「中狀元救母親,時間啱啱好」。區諾軒就嚴肅啲,佢擔心改議規只係妥協做法,事關秘書處係唔會核實資料係咪堅嘅。
經民聯冇議員出聲,主席梁君彥只有硬食,反而民建聯張國鈞出聲,話呢次改議規只係確保主席冇外國護照,但防止唔到冇外國籍嘅人喺議會幫外國講說話。最後喺毋須記名表決下通過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