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NBA全明星周末名人表演賽有一個特點,就是加設了一條更遠的四分線(圖)。這兩年BIG 3夏季三人籃球聯賽裏已經採用了四分球,這次卻真正引起人們的猜測:NBA是否會在正式比賽引進四分線?
辯論這問題時,我認為首先要拋棄「原教旨主義」,因為今天已經不可缺少的三分,也是一種後來的發明。雖然早期已經有人實驗三分線,但它真正受到廣泛認識,是在七零年代由美國籃球協會(ABA)推行,最初的動機只是增加刺激性吸引觀眾,以跟NBA競爭。當時的ABA總裁、早期湖人名宿米根(George Mikan)說過「三分球能夠為矮個子打開一道門」,這預言確實應驗了,三分球對於拉開籃下禁區、賦予較矮小球員更大功用,產生了非常大的效用。
不過當年的籃球主流人士都視三分線為「邪道」,在NBA吞併了ABA後,有好幾年都堅持不用,而NCAA大學籃球則更遲引進。今日我們認為理所當然存在的東西,最初其實遇着很大的保守阻力。對比之下,今日討論四分球,我們應警醒自己保持一顆開放的心。
從實際令籃球比賽更好看的角度來看,是否真有必要設四分?我個人是不太接受的。加入四分球固然可能營造出一些刺激時刻,不過以目前球風來看,並沒有要將低位禁區再進一步拉空的實際需要,那麼四分球就純粹變成一種獎勵得分,但在已有三分線外又再設四分,籃球是否真的需要如此看重和獎賞單一種技能格外優秀的球員?另外因為球場大小的限制,四分球看來無法像三分般也設到兩側,那麼將得分的額外火力只加在正前方,是否造成了一種不平衡?這絕對需要做大量試驗去研究它的效果。
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