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朋友問起香港過年習俗,光是用字的差別就說了半天。
我們說一說過年,就明白是過農曆年,他們也有說過年,過農曆年,但主要說春節。我說現在春節也會熱如夏天,春花還沒等到正日,可憐的水仙就先死,所以春節再也不準確了。
台灣叫春聯,我們叫揮春,揮灑的揮。這一下,他們給了廣東話一個讚。揮筆寫下春聯,何其揮灑。而且春聯只限於對聯,這才想起獨立一個「福」字不成對聯,還是揮春達意。我暗地谷歌,然後丟書包說,當然,這是來自宋朝的事,宋朝官方發音用字,跟廣東話同源,不信你看看宋詞押的韻,有入聲字,也有很多廣東用語如「幾時」。好嘢,廣東話好嘢。
說到紅包,我說香港叫利事,問哪個利事,利益的利,事情的事。是我舉例錯誤吧,讓他們即時反映說:就是說,有利,利益,利害。發個紅包就表示會帶來有利益的事,好市儈耶。
Yeah!說得好,我們說利事,本意只是利利事事,其實應該是吉利的利。平日要人辦事,要買個人情,不好意思讓赤裸裸的現金發出銅臭味,不,是比馬桶手機還要髒還要多細菌的紙鈔味。我們叫封一封利事,不過,那不是必然必要的,是人情世故而已。
但是紅包,除春節以外,紅包讓人想起黑錢、貪腐、想起變相勒索。最火紅的說法,是在紅色國度的醫院,病人慣性要給醫生紅包,不然對醫生的醫德沒信心,醫德以紅包的內涵計算,最厲害之處是,萬一有醫生竟然不肯收紅包的,病人也對這醫生的醫術沒信心,會「出包」(在台灣出意外的意思)。所以,我覺得還是利事勝一仗。
好在跟台友慣了互相抬槓,而且是台灣,否則就會引發中港衝突。台友學着說廣東話利事,學到差不多之後,我又指導說,利事的利字,香港人很多時候發音會變成lai,廣東話厲鬼的厲。為甚麼?沒原因,就是習慣,像我們有一家名校叫華仁,你按正音唸成廣東話裏仁愛的仁,就會顯得很奇怪,一聽就知是外地人,要唸成國語裏的第二聲,廣東話的上上聲,才是地道「正確」讀法。你們常常去的銅鑼灣的「灣」,也有習慣唸廣東話的第一聲,低音,有點像國語的第三聲。那麼灣仔呢?灣仔就灣仔,沒有變音。為什麼呢?不為什麼,習慣而已。
台友搖頭投降,說廣東話比台語還要複雜,當然,廣東話有九聲,台語只有八聲,知道厲害了吧。哇哈哈,香港人慣了被指港仔國語,港仔用字不通,廣東語法看不明白,這次新春談利事,亦一樂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