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皇室後宮的故事,英國的春秋,拍出了《The Crown》,中國的宮鬥,拍出了《延禧攻略》。都是帝王家的冷暖風雲,前者叫看官欲罷不能,後者被官媒狠批下架。
英國皇室,無論如何,總是名牌,由電視劇的《都鐸皇朝》、《伊莉莎伯》盛世、如今的《The Crown》,到現實中英女王四代同堂的真人連續劇,任當中橫流過權欲,沈溺過豪奢,迴腸過恩仇,都離不開格調派頭。勢利友人F說,就是英式貴族墮落,也有它的高貴,皇室尋常生活,也是文章。
簡單一張皇祖母給侍從的手寫便條,十年前左右的拍賣價,便高達16000英鎊。The Queen Mother要到戶外午餐,吩咐下人辦事寫了:"I think that I will take two small bottles of Dubonnet and gin with me this morning, in case it is needed"。
皇家侍從William Tallon先生,在後宮又名Backstairs Billy。「後樓梯Billy仔」15歲開始打皇家工,一打52年至退休,是皇祖母最寵的下人,他留下了每一位皇室成員給他的每一張便條、聖誕卡及邀請信。本來Backstairs Billy也是十分忠誠縝密的人,既從不接受訪問,也拒絕了出書的邀請,有關主子一家的事,從不公開說半句。但原來死人是最不能保守秘密的,他死後,家人發現了寶藏,乘機出賣撈了一大筆。
我的注意力,卻在她的"Dubonnet and gin"。世上關於皇室成員的傳聞及權威何其多,說各人的飲酒習慣、杯中至愛也是其一。有說皇祖母的至愛雞尾酒,是"Dubonnet and gin",有了此便條,看來此言非虛。
Dubonnet是法國的強化紅酒,已有170多年歷史,香草及香料味之外,甜中一抹清朗甘苦,因皇祖母之名在英國著名起來。兩份Dubonnet,一份Gin,兩粒冰,一片檸檬,拌勻,就是她的最愛。
英女王是個很傳統的人,出名與母親關係親厚,也出名是個"creature of habit",英國《電訊報》記者Andrew Alderson,曾罕有地獲准貼身採訪她兩星期,他留意到女王在凡人無法想像的緊密日程中,每天都有同一個習慣:"She likes a gin and Dubonnet immediately before lunch, and tea and biscuits at about 5pm",天天,行禮如儀,但茶餅大部分都成了她哥基小犬的點心。
Dubonnet and gin,繼承自皇祖母的品味,如今有"The Queen's Drink"之稱。女王的侍從,須時常帶備 Dubonnet和檸檬隨行,而她喝的Gin,是有皇家認證的Gordon's。這雞尾酒,和英女王每晚都要喝一杯為一天作結的香檳,更被說成是她長壽的秘訣。
關於Queen、皇室和酒,最惹味好玩的故事,卻始終屬於永遠的戴安娜皇妃。
此Queen不同彼Queen,不是說「事頭婆」英女王,而是說Queen樂隊的主音Freddie Mercury。關於他的半自傳電影去年大熱大賣,關於他的軼事又塵埃翻飛,其中一則,連飾演Freddie Mercury的男星Rami Malek談起,也禁不住翹起嘴角舔舔唇。
戴妃的可愛和出眾,是比誰都反叛禁忌,比誰都前衛有人味。皇室人員必須的規矩和壓抑,她極力掙脫,80年代恐同當道,LGBT社群她一早擁抱。不遮不掩與馳名基佬如Elton John等結成好友,與Freddie Mercury也是無事常相見。話說某夜Freddie和戴妃及演員Cleo Rocos,在名嘴Kenny Everett家閒聚,戴安娜問他們晚上有什麼節目,三人答說要去RVT。嘿。
RVT就是Royal Vauxhall Tavern,倫敦南部著名的gay bar圖騰,他們要去夜蒲。咁happy?貪玩又百厭的戴妃聽見,即時着燈,"in full mischief mode"答說「我又要去!」這反應當然嚇死寶寶,Cleo和Kenny大表反對,提早已預見到多條第二天鬧哄哄的新聞頭條:「皇妃蒲入不尋常同性bar」,諸如此類,要多聳人聽聞有多聳人聽聞。唯Freddie Mercury覺得可以讓皇妃去玩玩啊。
三人讓戴妃扮了男人,不,更準確說是把她扮成基佬:穿上軍褸,戴了皮cap帽、Ray-Ban Aviators墨鏡,高挑的她,挺帥的!結果,成功把她偷運進了gay bar,而無人識穿。根據Cleo Rocos的描述,他們逐吋逐吋的,慢慢在尋歡作樂的皮衫皮褲堆中挪移,終於來到了酒吧枱前,完全掩人耳目,無人發現到戴妃,最吸睛的Freddie Mercury本尊,成功分散了不少注意力。搗蛋犯禁成功,四人開心得像頑皮的中學生般,你推我我撞你的笑作一團,帥哥戴安娜也遵守承諾,能成功到達吧枱,點了酒,喝一口,便走,得些好意須回手,沒把運氣用盡。
她點了什麼?有說是一杯白酒一杯啤酒,也有說是她最愛的peach Bellinis。聽了這個故事,從此這杯鮮白桃蓉混和prosecco的酒,再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