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最嫌棄窮人 - 高慧然

窮人最嫌棄窮人 - 高慧然

一個港男跟家境貧寒的港女拍拖,為了幫補對方家庭生計,需每月上繳未來外母家用6000元。港男捱得辛苦,卻仍被未來外母嫌棄無瓦遮頭,表明不會把女兒嫁給他。深感徬徨的港男上網問網民意見,網民幾乎一面倒勸他飛甩港女。

香港真是妖獸都巿,一個靠別人施捨6000元才能維持生計的家庭,卻居然嫌棄施捨者窮。也只有香港這樣的水土,才會養育出這樣的「未來外母」。嫌人家窮不是問題,你或者你的女兒有擇偶自由,每個人都有權列出自己的擇偶條件,你窮得在街邊乞食,但仍然期望女兒嫁給王子,改變下一代血脈,生出一個真正的公主都沒有關係,你有選擇的自由。問題是既然對方不符合擇偶條件,為甚麼要收人家的「家用」?「家用」是付給家人的,收了「家用」,其實間接認可了港男的家人身份。也難怪他徬徨。

不過如果他把每月6000元當作投資,要讓他壯士斷臂飛起女友,一點也不容易。對他來說6000元不是小數目,而前期投資再也收不回來。他很可能會選擇追加投資,把6000元變成6500元 ,或者7000元,期冀打動未來外母的鐵石心腸,有朝一日把女兒嫁給他。那樣,他就連本帶利賺回來了。

話又說回來,也許是窮怕了,所以窮人最嫌棄窮人,一個沒有能力租屋,搬進男友父母家,跟他們一家人擠住公屋的港女,上網呻委屈,一開口便是一句「我不是歧視公屋。」

你有權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