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提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出來解畫,竟爆出金句「當大家都一百二十歲時,六十歲才算中年」,激起眾怒。本以為笑話已告一段落,誰知「羅大腦」日前在電台受訪仍極力死撐,批評眾人斷章取義,聲稱自己講的是「邏輯語言」,不是「直接語言」,再三強調他說的是「當……時」,即所謂條件句,不代表他認為「大家有百二歲」或「六十歲是中年」。這又帶出第二個笑話了。
局長愛講邏輯,我們就談邏輯。為免「斷章取義」,請大家看看全句:「當大家一百二十歲時,六十歲才算中年。」這句話合邏輯嗎?上星期我已借古希臘提托諾斯(Tithonos)故事,指出這論證的問題:不死,不等於不老。換言之,老中青年期的長短分布,不一定隨壽命長短而變化。即使所有人都活到百二歲,亦可表示老年將是漫長的六十載,而非百歲後才叫老人。羅致光畢竟不蠢,顯然明白即使沒有斷章取義,他那句話依然不通,所以又在電台訪問中更正:「當大家百二歲時,六十歲只是中間,當時口快說成中年。」咦,「中間」和「中年」也纏夾不清,還好意思講「邏輯語言」?
但大眾明白什麼是局長口中的邏輯嗎?邏輯上所謂「有效論證」(valid argument),恐怕跟一般人想像的大相逕庭。簡言之,只有「前提為真,結論為假」的論證才算無效——如上述羅致光那句話,前提「人人活到百二歲」即使是真,結論「六十歲是中年」也很可能是假,故論證無效。至於「前提為假,結論為真」、「前提結論俱假」,或前提跟結論風馬牛不相及,這些一般人以為是無效的推論,邏輯上依然有效。讓我舉個例:「羅致光是你老婆,因此,你智商一百六十。」儘管這論證毫無說服力,但邏輯上它絕對「有效」,問你服未?跟高官講邏輯,和跟你老婆講邏輯,其實分別不大,因為無論有沒有邏輯,高官和老婆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