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為一月一日遊行事,一再聲明:「我們不主張港獨,但尊重言論自由,不會按當局指示,阻止港獨鼓吹者參與遊行。」聲明中的「我們不主張港獨」,應改為「無論我們主不主張港獨,都要尊重言論自由」等等。
過去幾年,香港人不斷被迫自言政治立場,即中共下流語所謂「表態」,連競逐鄉郊代表席位,都要宣布「不主張港獨」,甚至要主張「不能以任何方式鼓吹港獨」,否則就被褫奪競選權利。從前,英國治下,香港高級公職人員如鄭月娥、劉淑儀等,只要宣誓效忠英女王,即算完成就職手續;現在,宣誓之外,還要看「宣誓是否誠心誠意」,還要看宣誓者平日的「表態」。而要「表態」的人,並不限於就任公職者,更及於競逐公職者,更及於非公職者。
上月二十二日,入境處拒絕臺灣閃靈樂團來港之後,新聞網站「香港01」發表閃靈主音林昶佐訪問錄,卻怕受其臺獨主張牽連,特別加上編者按語:「香港01一貫立場是反對臺獨。」於是,上月二十五日,中共《環球時報》特刊專文嘉許。同時,香港記者協會因反對「香港01」之「表態」,就被《環球時報》斥為「不反對臺獨及港獨,實際就是暗中助獨」。
主不主張某地獨立,是個人意見,任何尊重民權的社會,都不會視為罪狀,否則加拿大魁北克省人恐怕近半都是「罪犯」。香港民間人權陣線何必效法「香港01」,向中共「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