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宣布,申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將由六十提高至六十五歲。林鄭月娥強調,改動是反映人均壽命延長等社會現實,「不是慳錢,更不是不近人情」。呵呵,誰說你慳錢呢?特區政府的慷慨,全宇宙有目共睹:據2017年公布的數字,居港未滿七年而領取綜援的新移民,儘管在綜援人口中比例不高,但政府平均每年也在他們身上花掉八億;現在提高長者綜援的申請門檻,每年能節省的也不過一億而已。要慳錢,一開始就不該讓那些缺乏「特殊技能」,不,是缺乏「工作能力」的人入境,對不對?若說不近人情,那就更無稽了,林鄭的善心早已家弦戶誦──她隨手就派五百元大鈔給大陸乞兒。
「老年」定義的確隨時代轉變,也不能說林鄭無理。陶淵明寫過一首〈責子〉,自稱「白髮被兩鬢,肌膚不復實」,你以為他七老八十?其實當時他只四十多歲,即現代人的中年。杜甫讀了他這首詩,居然形容他為「陶潛避俗翁」,四五十歲就稱「翁」?你一定覺得很荒謬。數年前經濟學家山德森(Warren Sanderson)和人口學家謝博夫(Sergei Scherbov)發表一項研究,指出「年老」概念是與時並進的。現在的六十五歲,體魄外形更接近半世紀前的五十五歲,我們不單越來越長壽,也越來越年青。謝博夫說,二百年前六十歲已垂垂老矣,但「今天的六十歲只是中年」。古人說「人生七十古來稀」,但現代人過了七十,才算慢慢步入老年。
林鄭重新定義「長者」,有根有據,我們不該隨便「政治化」,但問題是:她用了大錯特錯的方式來解說政策,效果適得其反。她說:「如果在今天說六十歲以上人士已不能工作,和社會脫節,相信你和我都不接受這個說法……我也超過六十歲,到現在還是每天工作十幾小時。」咦,不懂用八達通,不懂買廁紙,算不算「和社會脫節」呢?林鄭「不接受這個說法」,但我相信大多數市民也會接受──若以她為例。當然,我不認為其他老人家也像她一樣「梁烈唯改名」,比如年近八十的湯漢樞機,就有用到不得了。林鄭拿自己做實例,來說明年過六十也有工作能力、不會跟社會脫節,就好比太監推銷壯陽藥,我係咪要笑?如果林鄭跟那群年過六十的高官可做指標,代表一般長者的工作能力,我們就更有理由反對提高長者綜援的年齡門檻了,因為林鄭和她的「老友」正是不宜工作的活生生例子,完美展示了什麼叫「高齡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