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庭上冷笑打斷證人作供

林子健庭上冷笑打斷證人作供

【虛報被擄案】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向警方訛稱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擄到西貢施虐,被控誤導警員,案件昨續審。負責拘捕林子健的警員指,現場閉路電視拍下一名身穿黑衣、戴口罩、墨鏡和鴨嘴帽的男子,自行在旺角登上往西貢小巴;他根據外形及步姿等特徵,確認該男子是林子健。林庭上聞言冷笑,更忽然大力拍枱,怒斥證據造假。

44歲林子健被控2017年8月11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他昨受審期間多次打斷證人作供,一度斥證供「不知所謂」。

林子健涉報假案被控,昨到庭應訊。李潤芳攝

林拍枱斥供詞造假

裁判官要求辯方大狀嚴肅告誡林,惟林聞言卻拍枱並向公眾席喊話:「我都好嚴肅同大家講,造假造到咁樣!」但林隨即連聲道歉。裁判官再三提醒,指打斷法庭程序行為不理想。

警員何斌成供稱,前年8月15日凌晨3時許在大角嘴拘捕被告,及後押解他返住所搜查,又陪同他往醫院,與被告共處八小時。何指被告身高約1.6米、略胖,「行路姿勢呈頗明顯內八」,手臂搖擺幅度細,說話時左嘴角明顯向上。何其後花費逾三個月時間,翻看被告聲稱遭擄走地點及附近閉路電視片段,至少長達1,500小時,尋找被告足迹。

根據片段,被告8月10日下午5時41分步出砵蘭街球衣店後向南行,惟其間一段長達八米路段並沒任何閉路電視鏡頭;約一分鐘後,閉路電視拍到一名戴墨鏡、口罩和鴨嘴帽的男子繼續南行,該男子在旺角街頭行走十多分鐘後,最終於5時59分登上往西貢小巴。何指該男正是被告。另有警員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一名疑似被告男子於傍晚6時42分在西貢下車,並沿海旁一直步行至沙灘,至7時05分失去蹤影。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556/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