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女子不甘年紀比她大一截的第三者介入婚姻,向二奶腹部連刺兩刀,昨承認蓄意傷人罪。辯方求情指,二奶事前早已多番挑釁女被告,又阻撓被告丈夫支付生活費,甚至刻意在被告女兒生日會上罵她,令她情緒崩潰。案發時被告本想阻止二奶找她丈夫,惟二奶態度囂張,揚言「你跪低嚟求我呀」,她一怒之下才會犯案。
記者:廖希呈
控罪指,41歲女被告明永芳去年1月15日,在遠東發展旺角大廈內非法及惡意傷害55歲女事主黃小珍。案情指,被告與丈夫分居,被告與女兒居於大角嘴,丈夫則居於涉案大廈。
案發當晚,女事主進入涉案大廈升降機,被告用手擋住門口,走近事主指「你又上去搵我老公」,連隨用刀兩度插入事主右腹。事主推開被告,惟被告拉扯事主頭髮,直至警方到場才停手。事主於拉扯期間曾大叫:「報警啊!」被告答:「報警啦!我預咗死㗎啦。你搶我老公,呃晒我老公啲錢!」
上司下屬傳曖昧訊息
被告事後對警員說,她本在大廈外等候丈夫,求他不要離婚;惟她卻看見事主進入大廈,遂上前阻止,希望對方別纏着丈夫。事主被送往醫院,身上有多處深至內臟的割傷,手術後七天出院。
辯方透露,被告是家庭主婦,2013年從內地來港與丈夫團聚。惟在環保業做大判的丈夫,自2014年女事主成為他的下屬,兩人開始有曖昧訊息來往,丈夫自此經常不回家。被告曾要求丈夫解僱事主,夫妻終日為此爭執。
丈夫2017年以冷靜期為由,獨自搬往涉案大廈居住。被告卻從大廈保安口中,得悉丈夫與事主以情侶身份於大廈同居兼出雙入對,心如刀割。
原來事主本身亦是有夫之婦。被告曾勸事主退出,事主卻多番挑釁她,兩人常於電話中罵戰,事主又阻撓被告丈夫給被告生活費,並勸他放棄女兒撫養權。事主更於社交平台高調向被告丈夫示愛,大晒兩人合照,甚至刻意在被告女兒生日會上發訊息罵被告,欲令生日會不歡而散。
憂心到患抑鬱厭食症
被告憂心之下,患上抑鬱症和厭食症。她曾與朋友前往涉案大廈,欲勸丈夫回家,卻被事主阻止兼打傷。被告報警,卻遭丈夫勸阻,最終沒有落案。案發當天,曾遭丈夫語言威嚇的被告帶刀傍身,卻遇上事主言語挑釁,最終犯案。被告還柙至本月30日候判。
案件編號:DCCC30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