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社會充斥戾氣,我作為講道理、愛和諧的深藍絲,近日寫了兩篇文,分別是〈必須還梁振英一個公道〉和〈如何讀懂屈穎妍?〉,天地良心,真是希望大家能理性地看事物,沒料到竟遭受激進派藍絲的攻擊。
今天只談〈必須還梁振英一個公道〉。回歸以來,凡高官涉嫌犯法,律政司瓜田李下,最後無論告與不告,皆尋求外界大律師獨立意見,這種做法依據什麼原則和條件,早有白紙黑字紀錄,見於律政司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不是鄭若驊一人說了算。為什麼偏偏到了梁振英UGL案,律政司忽然不用避嫌?梁振英先生貴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他的個人聲譽也是國家聲譽,即關乎習近平總書記的聲譽,非同小可。
假如律政司真心相信「證據不足」,就更應該尋求獨立意見,一來避免落人話柄,二來梁先生也可更理直氣壯地洗刷嫌疑,對不對?但現在很多香港市民,不單沒因為律政司「放生」梁振英而相信他無辜,反而覺得律政司為了包庇梁先生而破壞法治,連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也忍不住批評政府沒有釋除公眾疑慮。顯而易見,此事若不妥善交代,將成香港法律史上一大污點,台灣人看在眼裏,還會相信「一國兩制」嗎?這是骨牌效應,而第一塊被推倒的骨牌,叫「梁振英UGL案」。
本來律政司按慣例辦事,已可過關,為什麼偏要小事化大?憑常識推測,也許有以下三個可能:一,律政司估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會對梁先生不利,於是一番好意地官官相衛;二,律政司不知道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尋求獨立意見;三,林鄭月娥、鄭若驊跟梁振英有仇,所以炮製種種人所共知的疑點,令他含冤莫白。無論哪個可能,最大受害人都是梁振英──假如他真是無辜。梁先生會盼望律政司尋求獨立意見嗎?我相信會。若梁先生自覺無辜,恕我愚昧,我實在想不出他有什麼理由反對我,你想到嗎?
但荒謬的是,出名「親梁」的網上平台《港人講地》,日前居然刊出一篇〈沒有最霸道只有更霸道〉,大字標題評我「無理兼霸道」,內文更寫了一句,「(馮睎乾)以為自己好風趣幽默,可以串到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同特區政府,可怕冇幾耐就畀人踢爆,話佢篇文『斷章取義』同『資料錯誤』之處甚多,連『HARD FACTS』都搞錯得」,令我非常震驚。眾所周知,評論梁先生是高風險寫作,「資料錯誤」會被控誹謗,學者鍾劍華即活生生例子。
我馬上重看〈必須還梁振英一個公道〉一文,涉及「HARD FACTS」的只有一句:「事實擺在眼前:梁先生上任特首後,的確收取UGL五千萬元,的確沒向行政會議申報,也的確沒納稅。」全部據公開資料而寫,我從來沒說梁先生犯法,重點是下一句「這些都足夠令市民懷疑,現在應該有詳細交代」,但批評者卻斷章取義,沒引述關鍵一句。梁先生的稅務問題,早有立法會議員質疑過,可惜沒有定論。若梁先生能在法庭上洗脫嫌疑,有何不好?我強調的從來就是這點,為什麼有人會認為我「串」梁振英呢?
此外,我的確寫過「不起訴梁振英,顯然是政治決定」一句,而這個激進藍絲網站卻批評我「搞錯基本事實」,還花了一大段來說明我寫的只是「主觀結論」,令人啼笑皆非。我寫「顯然」兩字,即表明那是主觀意見,你還反駁什麼?根據榮獲第一屆國家圖書獎的《漢語大詞典》,「顯然」的定義是「容易看出或感覺到」,怎可能表示「客觀事實」?我幫梁振英主持公道,到頭來卻被不識字的梁粉攻擊,令我心灰意冷。香港的激進派太多了,這城市還有希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