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個電視台攝製組出外拍攝遊客劣行,其中一個上榜的香港人被拍到邊隊威士忌邊行富士山,他可能自己認為好型,所以當拍攝人員問他「這樣沒問題嗎」,他還在鏡頭前仰頸隊酒。越來越多的人品味低俗,核突當有趣。
你自我感覺良好是你的事,問題是日本人覺得有問題啊,日本人不會當面撕破臉皮,但他們在心中已經為你這個香港人蓋上一個「劣」字。在日本,戶外飲酒是不犯法的,但隊酒行山一定有違日本人禮儀。此等劣質香港遊客大約會以「人權」「自由」自辯,認為自己有權這麼做。甚至以為自己在挑戰日本人的「迂腐」。
可是,遊客的本份不是入境隨俗嗎?做日本人認為失禮的事,是一種公開挑釁行為。
應該慶幸他買不起飛北美洲十幾個鐘的長途機票。若他置身加拿大,邊隊威士忌邊挑戰洛磯山,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在加拿大,戶外飲酒是犯法的(領了牌的酒吧戶外位置除外)。別說在戶外飲酒,理論上,你從酒房買了酒,拎着酒回家,警察都可以截停你,質疑你有在戶外飲酒的可能性,尤其當你拎的是可以徒手打開的罐裝啤酒或擰蓋樽裝酒。我親眼看見過有人在自家花園BBQ飲啤酒,兩個年輕人邊飲啤酒邊聊天,不小心離開了花園範圍而正被警察盤問。
在加拿大這樣的自由國家,居然沒有隨處飲酒的自由?對。自由的前提是對法制的尊重。香港人外遊,最好先了解清楚別國的法例及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