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活埋違國際標準

殘忍活埋違國際標準

【本報訊】黃埔逕下村爆發豬瘟之際,當地流傳多條殺豬影片,生豬被挖泥車推落泥坑後,再等候被活埋,處理手法極不人道。根據內地官方一般做法,確診豬瘟案例後,將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採取封鎖、撲殺、無害化處理、消毒等措施。但流傳影片足證豬隻尚未被撲殺就遭活埋,明顯有人忽視撲殺程序,也違反國際規範。

福建曾放火撲殺

除了廣州豬場挖坑埋豬,今年11月,福建莆田一個豬場爆發豬瘟,執法人員甚至將生豬丟入深坑,再放火撲殺,手法十分殘忍。內媒報道,中國撲殺生豬大致分為五種方法,最常見的處理方式是深埋法,先挖不淺於2.5米的深坑,坑底鋪5厘米厚石灰,並將已撲殺的豬拋進坑中,鋪厚石灰及泥土。深埋法的優點是成本投入少,條件要求低。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副局長王功民曾表示,深埋法是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至於其他處理方法包括焚燒法、化屍池法、高溫生物降解法、生物發酵法,後兩種方法因成本過高不常用到。但所有處理方法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要先殺豬再處理豬屍。按照世界動物衞生組織(OIE)「陸生動物健康法典第7.6章防疫撲殺」,提到人道防疫撲殺最低標準,要確保撲殺作業得以維護動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