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涉瞞僭建申按揭 警稱調查中

鄭若驊涉瞞僭建申按揭 警稱調查中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圖)的大宅僭建問題因證據不足而「甩身」,但她涉嫌隱瞞僭建地庫向銀行申請按揭,可能已觸犯《盜竊條例》中「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新民主同盟及工黨今年初均曾就鄭的按揭問題報警,警方目前仍在調查之中。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亦表示,會繼續在立法會內就此事追擊鄭若驊。

新同盟工黨年初報案

資料顯示,鄭若驊於2008年10月23日成為屯門海詩別墅4號屋的登記業主,而她同日與渣打銀行簽訂按揭文件,文件列明獨立屋由地下、一樓、二樓及天台組成,並無提及有地庫。圖則上亦無顯示有地庫。

資深工程師黎廣德指出,屋宇署的調查指4號屋的僭建地庫是在鄭若驊購入前已建成,但鄭買屋時有地庫,她不能推說不知道。而她身為專業的大律師及工程師,很難令人信服她在簽署按揭法律文件時「走漏眼」,遺漏了地庫,她蓄意向銀行隱瞞的嫌疑極大。

新民主同盟及工黨今年1月已就鄭若驊的銀行按揭文件沒有交代僭建地庫,涉嫌失實陳述,分別到灣仔警署報案,要求警方展開刑事調查。當時警方將個案列「求警調查」,由灣仔警區人員跟進。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昨指出,鄭若驊並非一個普通業主,她是大律師及工程師,曾任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非常熟悉僭建問題。刑事檢控專員對鄭的僭建個案,限制在《建築物條例》範圍,完全避開按揭問題,明顯是偏頗。他會通過立法會的渠道,就梁振英UGL案,及僭建問題繼續追究鄭若驊的責任。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