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公主被拘,牽涉中美角力、科技大戰等大題目,很多國際專家、學者、分析員都已論及,但事件在香港引起的波瀾,其實很詼諧。
首先,是一班香港建制派議員,特別為事件召開記者會,炮轟加國無理拘留孟晚秋。其中梁美芬振振有詞,大談普通法原則、國際法規矩,還分析中美外交角力,呼籲加拿大不應主動捲入其中,要臨危勒馬,以免成為美國的政治工具。何君堯就批評,加拿大做法粗濫,形容孟「隨和,看來無殺傷力」,不是威脅社會的恐怖分子,質疑加國的拘捕孟有違《國際人權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
越看越好笑。做法粗濫,違反人權?那在「709大抓捕」中,維權律師王全璋被扣至今超過三年,案件一直未開審,不要說《國際人權公約》、《世界人權宣言》了,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也公然違反了(第77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無法無天到一個地步,內地當局禁止王與家人為他選聘的律師會面,其代表律師遭受恐嚇,被迫退出此案,妻子李文足及兒子也不斷受到騷擾。王與家人對習政權毫無殺傷力,作為「法律界」,梁美芬、何君堯有時間干涉別國內政、過問特區自治範圍以外的外交事件,又不對此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的行徑挺身而出,仗義執言?
至於孟晚舟擁有三本特區護照引起外界質疑,林鄭月娥罕有向傳媒解釋,入境處覆檢這個案後,確認孟「任何時候只持有一本有效特區護照」。林鄭強調是因為「恐怕別有用心的人會利用事件造成傷害」,若外界對特區護照有懷疑,就會影響幾百萬港人出外旅遊,才詳加說明。
大家當然還記得,《金融時報》記者馬凱初則被拒延工作簽證,林鄭月娥曾公開說,「我們一貫做法是不會公開評論每一個個案或解釋、交代入境處處長所作的決定,而大家都應該知道這亦是國際慣例。」到馬凱繼而被拒入境,林鄭政府仍堅守「國際慣例」。但轉頭對孟晚舟個案,又可輕易「破例」。
馬凱事件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歐盟、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香港美國商會等先後發表聲明,擔心香港言論自由。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其後更發表報告,以馬凱等事件為由,指北京政府近年不斷蠶食香港自治地位及言論自由,建議美國商務部重新審視,應否將中國及香港視為兩個關稅區。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有幾大鑊不言而喻,林鄭今次為何又不擔心「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事件傷害香港」?
這些都是明知故問,大家心裏早有答案。建制派也好林鄭也罷,雙重標準搬龍門因為他們憑據的不是人權、法治等原則,或者應該說,他們的原則就是上意。
(隔星期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