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云乎哉! - 古德明

原則云乎哉! - 古德明

中共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拘捕,抓上法庭,控方說她有三本香港護照。十二月十一日,香港長官鄭月娥挺身闢謠:「孟女士任何時候只有一本有效的香港護照。我們一般堅持『不評論個別事件』原則,但茲事體大……」其實他們那裏有什麼「個別事件不評論」原則,只是事有不可告人者,則避談而已。事有可博掌聲者,怎會不評論。

比如說,脊髓肌肉萎縮症患者周佩珊,求當局資助用藥,花了四個月,辛苦寫成陳情書,呈與鄭月娥,鄭月娥就細論這個別事件:「政府未能協助病人,與藥價高昂無關,只是所需藥物香港還未採用。我已要求衞生局長陳肇始與藥廠接洽,並與病人密切聯絡。」又香港運動員呂麗瑤自言小時被教練非禮,鄭月娥也主動評論這個別事件:「我讀了呂小姐的自述,感到她內心痛苦的掙扎,為她舉報的勇氣鼓掌。」最近,北角長康街發生奪命交通事故,鄭月娥也不放過這個別事件,以表演其「愛民」:「我非常難過,這樣的意外事故,一宗都嫌太多!」

當然,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被逐離港,民主派周庭、劉小麗等被禁止競選立法會議席,中共在香港非法成立臨時支部,以至大白田區區議員郭芙蓉涉嫌選舉舞弊,而廉政公署視若無睹,這樣的事,很難用人話解釋,於是當局就堅持「不評論個別事件」。原則云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