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辯方日前陳詞指,法庭判斷本案的示威阻礙是否合理時,應考慮訴求是爭取普選特首,議題非常重要。控方昨質疑,辯方要求法庭做政治判斷,裁定示威是否值得,這有違終審法院的看法,並引述「雙學三子」重奪公民廣場案中,終院表明法庭不會介入政治討論,即使示威屬於「公民抗命」,法庭都不會評價示威的理想是否可取,不會有政治或其他價值的取態。辯方回覆說只是強調議題重要、影響廣泛,而非正反立場,故不涉政治判斷。
辯方︰議題越重要 市民越容忍
主控官梁卓然昨回應辯方結案陳詞的法律觀點。控方引述終院案例指,法庭考慮示威造成的阻礙是否不合理,以致構成公眾妨擾時,需考慮示威目的、程度、持續時間、地點等所有因素,不過毋須考慮示威目的是否可取,不應作政治判斷。
代表邵家臻的資深大狀彭耀鴻反駁,他沒使用可取一詞,不是說真普選很好所以要接受;他只是說普選議題重要,影響很多人,而示威議題越重要,市民就越應容忍,控方未能證明按合理推斷,香港人不會容忍是次佔領運動。代表鍾耀華的資深大狀戴啟思亦稱不是要法庭作政治判斷,他舉例,若再發生與本案佔領運動規模相若但立場剛好相反的示威,社會都應該容忍。
辯方其他質疑包括,公眾妨擾罪並非針對個別違法示威者,過於廣泛;干犯煽惑罪的界線不夠清晰,會引致「寒蟬效應」,窒礙市民行使示威自由。控方昨回應指控罪定義清晰,原則早由案例確立,不會造成寒蟬效應,而當示威的阻礙超出合理程度,示威自由便相應超出法律保障範圍。
彭耀鴻再回應,指案例只是說個人干犯公眾妨擾的界線清晰,因一個人可以決定參與或退出不合理行動,但當他叫別人行使示威權時,尤其大型示威的情況,就未必能知悉所有影響後果的因素,未必知會造成公眾妨擾。
■記者勞東來、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