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置業,必須注意有冇買錯凶宅,事關銀行不肯按揭,準業主隨時跣到攤攤腰。同道理,家長幫子女揀校,係咪應該都有凶校名冊做參考呢?家長再怪獸,冇人會將子女送去鬼門關。凶校害人子弟,雖然教育局唔會釘校,但家長有得揀,寧願捨棄所謂地區名校,留得子女青山在。所謂凶校,不一定校內發生凶案。但學生或者老師自尋短見,直接跟學校有關,後者必須開誠佈公,亡羊補牢。但現實中,從死因庭揭開的沉重事實中窺見的,是地區名校學生出事了,校方第一反應係推卸,先是老師說「我都唔識處理。」副校接口「去醫院都無用,時機唔適合。」講時機?係跳樓唔係買樓喎校長!副校一直擋架死者父母,負責打那個晚間奪命call,揚言記學生大過的訓導老師,一直龜縮,冇道歉!冇見人!難道訓導老師驚住鬼拍後尾枕?訓導老師與副校幾十歲人,對待一個逃課中學雞,淨識記大過,記大咗,卻不肯面對失誤,逃避家長,高薪低能!這種由老師兼任殺人凶器的所謂地區名校,令人信納整個管理團隊,已經選舉主任上咗身!對唔多聽話的年輕人DQ,冇選項!唔隱晦!(教育局硬性規定高官子女必須送去凶校領教吓,楊局長自認懶,凶校最啱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