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九子案開審第一日,鍾耀華反問檢控官:「何罪之有?」這簡短的一句反問,讓我一下子回到了八九民運的王軍濤案,辯護律師張思之結案陳詞,反問檢控官:「果如是,又何罪之有?」
八九六四後好長一段時間,我腦子裏一直都是王軍濤的自辯詞:本來我不該在法庭上為運動中不該我負責的事情和觀點辯護,對它駁雜的內容,我也很難苟同。但是,當我看到那麼多人詆毀運動時,我感到很難過。因為死者呢?那些死難者無法為自己進行任何辯解。
記得當時跟自己說,既然做出版,就要把自辯詞印出來。(但沒想到這麼小的一件事等了二十五年後,才得以親手在張思之回憶錄中全文鉛字印成書。)
我說不上認識鍾耀華,他和其他的學生領袖在台上質詢林鄭時,我只是和普通市民一樣,在台下為他們鼓掌,也為他們捏一把汗,畢竟他們都還只是家裏孩子一樣大,誰會讓自己的孩子去捲起這麼大的風浪。但後來的事實證明我們的擔心是多餘的,反而是他們的勇氣和堅毅,一度帶給了我們很大的鼓舞和希望。
雨傘落幕兩年後,鍾耀華和張潔平約我,他們要出一本書,就是後來那本《香港三年》。他們意難平,「持續長達七十九天,然而,運動遭遇了並不多見的結局:未有獲得任何讓步,也沒有遭到暴力鎮壓;洶湧的民意落到了香港特區政府與北京中央政府之間的怪異陰影裏」,他們不願就這樣無聲無息無疾而終。那時他剛畢業,不再是學生,兼職做採訪,在元朗街市裏租了一個小小的攤位,賣新書舊書,他沒說,但我在想,如此功利掛帥的香港社會誰會聘用一個雨傘運動的學生領袖呢。一這麼想我就愧疚得抬不起頭來。見面的時候除了談書的事,難免會碰到如何走下去這樣的話題,他好像也感覺到我這種無關痛癢的關心,只會苦笑一下,但瞬即眼神透出的則是一種倔強。
我讀過好幾遍他寫的岑敖暉採訪,他們形容自己有點像「贖罪」:「因為公民社會在雨傘運動後所發生的事,以及學聯在之後面對的退聯潮,其實自己有份造成,雖然有其他社會因素在起作用,但個人還是要負上責任。」
至於我,好像看到這樣的情景,鍾耀華岑敖暉,兩個大孩子你拉我扯,一路從中文大學山上走下火車站,突然間岑跟鍾說以後我們點算:現時罪名纏身,誰願給予機會?既然如此,我們自己創業,做小販?被警察驅趕怎辦?重奪街道,命運自主!他們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