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真實中 - 林道群

生活在真實中 - 林道群

上週本欄因為談到許寶強的新書《回歸人心》,從拒絕謊言成為習慣,說到了哈維爾的「生活在真實中」(living in truth),讓我記起好多年前朋友之間的一場小辯論,辯論的主題是,人有沒有說謊的權利?說是「記起」不完全準確,那場關於說謊vs真實生活的辯論,多年來我其實一直未曾忘記。

那是八九以後不太久的事,一批流亡半流亡的知識分子聚集在芝加哥,當時人在芝大當東亞中心主任的李歐梵,相約他們開會討論民間社會。其中一個插曲就是研讀哈維爾。那時候哈維爾名滿天下,所有與會也都很佩服他,李歐梵還因此把他閱讀哈維爾的心得,交給我們發表在香港剛創刊的《二十一世紀》上。剛才我找出那本創刊號,再讀一遍這篇〈哈維爾的啟示〉,那是中文世界最早談哈維爾的文章,深入而淺出,這是歐梵教授的拿手好戲。

當時人也在芝加哥的甘陽,也許是故意跟李歐梵抬槓,也許為了滿足他自己隔空跟哈維爾總統辯論的慾望,寫了一篇〈人有說謊的權利〉,跟哈維爾商榷云云。甘陽唸哲學,書也讀得很多,有詭辯之才,搬出了兩百多年前貢斯當和康德早已有過的一場辯論──人有沒有說謊的權利?是時我和淑娟剛好在芝加哥他家作客,就把文章帶回港台發表,未料很快引來新儒家李明輝教授為文反駁:〈人有說謊的權利嗎:與甘陽先生商榷〉,發表在《鵝湖月刊》上。

甘陽說哈維爾拜康德為師,對永遠說出真話是人的道德責任毫不含糊。貢斯當則不以為然,認為要求人們永遠生活在真實中,是無視自己的行為,會為他人帶來災難後果,甘陽不諱言他是貢斯當的信徒。其辯論顯然是一種自我辯護:當我們未能為專制統治下的人們提供法律保護,而指責他們沒有勇氣,那是不公平甚至不道德的。他的意思是,真實生活有時候不只害己更會害人,所以人有說謊的權利。還搬出伏爾泰令人啼笑皆非的名言:「為朋友而說謊,乃是盡友道的首要責任」。他進一步指出,哈維爾是政治家,是一個總統,一旦認為自己有權要求國民重整道德,要求國民永遠「生活在真實中」,那麼已經是邁上專制的第一步。

很多年後跟歐梵教授舊話重提,他說甘陽誤解哈維爾了。貢斯當對康德的批評,甘陽對哈維爾的指責,都筆走偏鋒,我們律己,倡揚生活在真實中,跟用政治手段重整國民道德,豈可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