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是「共業」 - 李碧華

只能說是「共業」 - 李碧華

十幾人同乘一輛巴士、百幾人一起搭船、搭火車、郵輪、飛機……都是獨立個體,來自不同的家庭,互不認識也不相干,並沒同年同月同日生,但發生意外,同年同月同日死。遠的不說,重慶那公共巴士因躁狂大媽過站,與守規司機吵罵互毆,司機本無辜,但沈不住氣沒停車理論,結果扭軚失控,衝過國家豆腐渣工程之一的圍欄,墮入長江,15人同時喪命。
首先這是國家建設工程的業,然後是兩當事人的業,也是全車冷漠吃瓜乘客的業──形成「共業」。
佛教的業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各有因果。而這回的「共業」,根據它不幸的結果來看,本無任何相牽的陌生人,生活一樣的地區、一樣的天時、一樣的空氣、一樣的環境、一樣的歸家心願……但最終回不了家,永遠在江水中漂泊,同時「遭殃」也同時「結束」,就是解釋不到難以明白的共業,同樣事件很多。
如果自身因果也算了,但誤入圈套,無故牽連,無力脫身,無從申訴,無法回頭,這「四無人士」是冤者也是冤魂,只能說是累世的因,集中到今生的果吧,否則也不知如何自我安慰了。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看不懂業,也只好面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