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點收埋LAN線而你睇唔到? 警認無全面搜死者身

官:點收埋LAN線而你睇唔到? 
警認無全面搜死者身

【LAN線吊頸死因研訊】
【本報訊】姦劫案疑犯林永春去年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將LAN線掛在消防花灑頭上吊亡。死因庭昨繼續研訊,閉路電視拍下死者花了10分鐘將5米長的黑色LAN線扯出並捲起收妥;當警員稍後為死者安排轉倉時僅花約10秒搜身。警員堅稱沒搜出可疑物品,裁判官出示同款LAN線,要求警員解釋「佢(死者)點樣收得埋條LAN線而你係睇唔到?」警員承認不曾翻開死者褲頭、沒檢查褲管,亦沒用金屬探測器掃描全身。
記者:楊思雅

警員戴偉豪承認搜身時沒有翻開死者褲頭檢查。王心義攝

死者林永春(48歲)於去年5月10日下午6時半被重案組警員帶走調查,至5月11日凌晨零時05分再被押返秀茂坪警署,羈押於臨時羈留倉。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凌晨零時27分死者用毛毯包裹自己,在鐵欄處蹲下並伸手拉扯靠近鐵欄的電腦,如是者不斷重複站立、蹲下、拉扯逾10分鐘,成功將一條黑色線扯出並捲起收妥。

稱當時「冇嘢凸起身」

死因研訊主任傳召負責看管死者的值日警員戴偉豪,問他於上述時間身處何方,戴稱不記得。當獲悉死者需要被正式羈押時,他獲指派負責「打包頭」並替死者搜身,戴指搜身過程僅約10秒,屬於簡單搜身。主任問他為何不要求死者脫衣搜身,戴回應守則訂明不可以隨便脫衣搜身,而且當晚死者被關進臨時羈留倉前,另一名警員歐陽梓蜂聲稱已替死者進行徹底搜身,「衫褲都除晒」,故認為沒必要再脫衣搜身。

主任要求戴詳細講述整個搜身過程,他聲稱首先問死者「你身上有冇嘢」,對方沒回應,但「面向我,攤開手,示意我搜身」;於是他從衣領開始觸摸,一直沿着衫袖、衫底檢查,並拍打死者褲袋,最後確認他身上沒有褲頭繩,搜身便告完畢,沒有搜出任何LAN線或電線。他承認沒有檢查死者的橡筋褲頭內是否藏有東西、沒有翻開對方褲頭,也沒有使用金屬探測器掃描死者全身。

裁判官其後向戴展示一條5米長、與死者用於上吊同款的LAN線,指死者當時身穿黃色Polo上衣、短褲和拖鞋,並問:「佢(死者)點樣收得埋條LAN線而你係睇唔到?」戴指他唯一沒有檢查的位置,是死者褲管及前胸至腹部,但強調當時「係冇嘢凸起身」,才將死者鎖入位於1樓的正式羈留倉。

凌晨2時48分、即死者進入羈留倉逾半小時,死者透過對講機大叫「爆水喉」,與此同時警鐘亦響起,戴即與值日官楊啟光往羈留室查看,「見到2號倉花灑噴水,佢(死者)企喺度,搵毛毯笠住」,遂安排死者到隔壁的3號倉暫避。

巡倉紀錄再被揭造假

根據流水簿紀錄,戴和值日官楊啟光在爆水喉前10多分鐘、即凌晨2時35分巡倉,再揭發有人填寫虛假的巡倉紀錄。繼日前有警員被質疑填寫虛假流水簿紀錄,楊昨承認不曾於凌晨2時35分巡倉,紀錄並非他填寫、亦並非他指示人填寫。主任問是否同意該紀錄屬虛假,楊同意。

另外兩個涉及楊、分別指他曾於清晨5時50分及6時15分的巡倉紀錄,楊亦同意是虛假,但不知誰人填寫,裁判官一度問:「即係你唔知點解有人咁好心幫你做record?」楊回答:「係。」

有證人稱死者被羈押前曾進行脫衣搜身,主任問作為值日官的楊有否發出羈留搜查通知書,楊的代表律師即打斷提問,指問題與研訊無關。裁判官反駁搜身與否是本案關鍵,而且證據顯示證人、證供互不相符,有必要「探究下整個制度嘅問題」。楊承認沒有發通知書。
案件編號:CCDI-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