鬍鬚曾應該愈來愈慶幸自己未能當上特首之位。
看看林鄭月娥的表現,「脫胎換骨」,直情變成另一個人。
「我和劉德華同被網絡欺凌」簡直是年度金句。
她真是好打得,不是政策好打得,而是四處撩咬嗌不怕狠好打得。
把網民的批評演繹為「網絡欺凌」,再把這些改圖諷刺的網民比喻為「駭客」,下次會否把反對大嶼填海的市民形容為「恐怖份子」呢?
要說欺凌,689對空姐對學者,連續的筆戰交鋒,律師信佯攻,不是「欺凌」,卻更似是「文字獄」了。
政府對參選人的連串DQ,不是「欺凌」,卻更像是「凌遲」了。
又或者,那報紙刊登了幾天的整版「政治廣告」,句句向林鄭挑機,豈不是更正宗的「欺凌」?奇怪的是林鄭居然視若不見,不敢哼聲。
這不是欺凌,卻是「欺善怕惡」了。
所謂「欺凌」,本是指那些無權無勢的弱小任人魚肉,起底留言改圖瘋傳,受害人欲辯無從,飽受攻擊,才謂之「欺凌」。
今之林鄭,位極人臣,要槍有槍,要高鐵有高鐵,要一萬億儲備有一萬億儲備,要留言反擊可以隨時上傳媒或者發新聞稿,新聞稿還要由專人維穩剪裁,把「欺凌」發言刪去。如此配備精良的特首,居然因為網上對自己的批評而像個小腳女人埋怨「被人欺凌」?雞蛋欺凌高牆,聞所未聞。
或許林鄭應該看看文革那段歷史,那些當權者被人民群眾寫大字報批鬥點名,動輒冠以「××反動派」的名銜,才真的叫欺凌了。因為大字報後便是陷入人民群眾的海洋,批鬥遊街戴高帽,飽受折磨,風燭殘年,那就是貨真價實的「欺凌」了。
由官員飲鉛水稱之為「受辱」,到今天網上批評稱之為「欺凌」,官員心靈愈來愈嬌貴,人民唯有命硬如草來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