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糊塗還罷了,芳鄰馮君頭腦那麼清晰,不必合指一算也往往料事如神,《The New Yorker》明明是《紐約人》呀,怎麼會以訛傳訛譯作《紐約客》呢?當然,和所有國際都會一樣,美國東岸這爿寶地吸引了數之不盡的新舊移民,如蟻附羶企圖分一口甜美的大蘋果,但土生土長的居民也委實不少,譬如那天載我去甘迺迪機場的司機哥哥,便非常驕傲地告訴我他生於東村長於東村,雖然因為房租太貴不得不搬到布魯克林,精神永遠曼哈頓,如果知道膽生毛的中文使用者活生生將他定位為「客」,不立即趕你落車才怪。這場一點也不美麗的誤會,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入白先勇數,不過他那冊與《台北人》相映成趣的小說集《紐約客》,寫的倒真的是異鄉人的故事,順手冠在老字號期刊頭上,簡直錯把人家的故鄉當他鄉。況且,「客」只有用國語發音才貼貼服服對ker的口形,操廣東話的港胞張大嘴巴吐出來得個「嚇」,既傷感情又唔啱音,快快戒掉吧。
作為別無分店的人種,紐約人集優雅和浮躁於一身,行事果斷而亮麗,最痛恨婆婆媽媽,站在冒蒸氣街頭舉起手截黃色計程車的誇張手勢,排隊買咖啡時不經大腦便可精準計出小費的神功,我們這些路過的正宗紐約客無論如何學不到。同樣拿着一張八達通,他們在地鐵過閘刷卡的姿態就是漂亮,不但毋庸研究方向指示牌便迅速抵達月台,而且閉起雙眼也懂得擇車而上,絕對不會搭錯逢站必停的慢車。啊,他們還身懷最敏銳的訊息接收器,哪間店鋪幾時大減價,平靚正的餐館座落何方,統統瞭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