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聚會,提到早前台灣藝人在臉書上分享教仔經驗。話說藝人夫婦一個慣了當慈母,另一個只能扮演嚴父。孩子做錯事,慈母講完了道理,嚴父就黑一下臉,然後展開賞罰分明的教訓。
有次小孩玩完了玩具,不願意自己收拾好,為訓練從小為自己行為負責,慈母勸說無效,嚴父出擊,先訓誨做人道理,可能道理過於高深,小孩無感,於是口頭警告,如不自行收拾,這些玩具就要丟掉了,並且動之以情,你既然愛玩這玩具,不是應該好好珍惜嗎?小孩繼續撒嬌,嚴父鑑於過去警告真的只是口頭,光說不做,這次再不執行,以後小孩有恃無恐,大人則言而無信。
嚴父終於在小孩面前把玩具紙牌一一撕碎,小孩大哭,大人再跟他講不負責任的後果就是如此。嚴父在臉書上也說了這一課的大意:讓小孩提早感受一下美好東西的幻滅,現實世界的殘酷也是好的。
聽罷覺得已經很文明了,是啊,這不是要孩子絕對服從命令,只是要培養良好習慣、讓他知道為自己負責而已,心愛的東西會因自己做錯事而毀滅,多麼像愛情像家庭啊,不因為這次感受到,稍為懂事之後,看看新聞上上網,也難逃這一幕。
誰知道家長們匯報,那藝人如此一分享,讓網友罵慘了,說父母在小孩面前毀掉玩具,是用暴力以及權力來讓孩子感受到驚嚇而已,長大後會因畏懼而馴服於權威權勢,並不會眼見心愛之物毀滅而自覺羞愧,從此檢點。
那該怎麼辦呢?道理說過了,小孩難以消化,用最簡單的語言警告又無效,難不成用獎賞來誘惑他們,收拾自己的手尾,就可以看一個小時電視,或一杯冰淇淋?這不是變相行賄嗎?此事據說還引出了小兒教育專家說,玩具雖然是父母買給小孩玩的,也就屬於孩子的,不能隨意剝奪他們的私人財物,否則就難以建立獨立人格,會覺得自己所有,包括生命,都是父母的附庸,沒有自信自立自決的意識。就上述案例,把玩具收起來,一段時間不准玩就是,父母要尊重小孩是獨立個體云云。
教細路固然難,可我最念念不忘那句:提早讓小孩感受現實世界的殘酷,心愛之物在眼前毀滅。此事終究防不勝防,究竟小孩長大到幾歲,父母為他們蓋的金鐘罩才會失陷呢?忽然想起羅大佑《亞細亞的孤兒》兩句歌詞:「沒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遊戲/每個人都想要你心愛的玩具」。再看看當今現實,給父母撕碎你的玩具,總好過被人搶了也不懂得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