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個通緝犯,在外逃亡四十八天,沒有整容,沒有化妝,沒有躲藏,沒有離群索居,反而像是放了一個悠長假期,騎着單車在日本環島遊,沿途結識了許多新朋友。
犯人是在警署的會面室逃走,當時報稱等待律師。結果律師遲遲未至,到警員進入會面室,才發現裏面空無一人。犯人在警署內逃走,使當地警察面目無光,結果發出通緝令,在全國發佈,出動警力48000人追捕。
想像當中,犯人的日子應該很不好過,除了像老鼠似躲在洞中,偶爾外出透氣大約必須易容。誰知犯人甚麼也沒做,只是剪了一次頭髮,便騎着單車踏上了他的逃亡之旅。一路騎車一路曬太陽,犯人的膚色變深,氣質則變得陽光。可能連他自己也忘記自己是逃犯了,把逃亡之旅想像成環島旅行,途中看到跟自己一樣的「騎士」,毫不介意跟他們並肩共行一段旅程,竟結識不少「朋友」。
這不像是新聞,倒像是電影題材。值得研究的是犯人為甚麼可以逃亡這麼久?我猜跟犯人本身的心態和動靜頗有關係。「要欺騙別人,首先欺騙自己」,從心理上相信自己不是逃亡,而是旅行,那麼行為表現就變得像遊客一樣。當犯人主動落落大方與人打招呼,別人則很難把他跟通緝犯聯想在一起。
我好像在瞬間明白了香港高官為甚麼變成今天的樣子,因為他們從心理上確信自己說的是實話,做的是好事。